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訴訟所有階段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訴訟所有階段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系是程序法和實體法的關系,刑事訴訟法屬于程序法,刑法屬于實體法。
刑法規定了犯罪與刑罰的問題,是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則是規定追訴犯罪的程序、追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權力范圍、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以及相互的法律關系,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為實體法的實現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獨立的品格。刑事訴訟法規范涉及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分配關系,直接關系到公民的自由、財產等各項權利的實現程度。
伴隨著訴訟民主化的發展歷程,刑事訴訟程序發生的變化更大,承擔不同訴訟職能的國家機關之間也存在職責分配的變化。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程序內容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走向程序正義,引導刑事程序法治的實現。中國刑事訴訟法的內容在科學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發展,以適應不斷提升的人權保障的需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都以懲罰犯罪、保護人權、維護社會秩序、限制國家公權為目的,刑法是在靜態上對國家刑罰權的限制,而刑事訴訟法則是從動態的角度為國家實現刑罰權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了刑事法的整體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在中國大陸的刑事訴訟中,偵查階段的最長限制為6個月,但可以經過審批延長3個月。在這個期限內,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需要完成各項偵查工作,收集證據,調查線索,確定犯罪事實。 至于偵查階段的提審次數,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通常情況下,公安機關可能進行1到3次的提審,而檢察機關則更加注重證據準確性和嚴謹性,可能進行更多次的提審。
但是,在偵查階段,被偵查對象往往不能確定具體的提審次數,也可能會被多次傳喚和詢問。
刑事訴訟階段。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后,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
刑事的自訴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調解,進行庭外和解;刑事的公訴案件是不能進行調解的。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是:
1、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3、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5、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的程序是: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訴訟所有階段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訴訟所有階段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