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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控告的救濟途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控告的救濟途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律師認為公安機關不依法讓其會見,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因此,如果律師認為自己被禁止會見,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要求公安機關依法保障律師的會見權。同時,律師也可以向諸如檢察院等有關機關申訴,尋求法律援助和幫助。
另外,律師作為律師協會會員,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向律師協會反應,由律師協會出面依法維權。
當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被侵害的殘疾人本人或者他的代理人可以通過兩種途徑,請求保護其合法權益。
其一,通過行政途徑,向行為人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其他行政主管機關反映情況,并要求對行為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或者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依其各自的職責以及行為人的行為性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如果是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侵害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殘疾人還可以向該行政機關的上級主管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如果是因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或者失職行為而損害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的,則由該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不屬于。根據糾紛處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分為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和公力救濟。
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公力救濟:指行政裁決和訴訟。訴訟的特點:一是國家強制性;二是嚴格的規范性。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控告的救濟途徑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控告的救濟途徑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