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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交強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還有交強險的免責條款?今天我就帶大家了解一下“交強險”的各項分賠標準是如何界定的。
從上一期分享的內容來看,大家知道,交強險的保額為20萬元,其中醫療限額元,身故傷殘限額18萬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
其中,交通強制保險醫療賠償限額元包括:門診或住院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貼、營養費用、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用、美容費用等。
那么保險公司如何賠償呢?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發生交通事故后該怎么辦。接下來我們就從醫療分項開始一一給大家講解;
醫療費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后必須支付的醫療檢查、治療等費用;費用標準主要以正規醫療機構開具的門診、住院發票為準,且與交通事故有關。相關合理費用。
住院伙食補貼: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后,在醫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費超過平時在家的伙食費,行為人應當賠償合理超出部分的費用。費用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貼標準計算。
營養費用:是指受害人通過平時的飲食無法滿足受傷身體的需要,而需要通過平時飲食以外的營養補充品來補充身體所發生的費用,屬于輔助治療的一種;收費標準一般參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省級高級人民法院頒布的標準計算。
后續治療費:是指傷病已治療且癥狀已固定,但尚有功能障礙,確實需要再次治療或者傷勢尚未恢復,需要再次治療時所需的費用;這個費用標準一般是根據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費用鑒定文件,實際發生后可以根據正式發票進行計算。
整形費用:是指因面部損傷而遭受人身傷害的人通過手術改變容貌所發生的費用;收費標準一般以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成本評估文件為準,實際制作后可根據正式發票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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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交強險死亡傷殘類別下的18萬元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賠償金、傷殘輔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家屬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這項費用相對繁瑣,也是保險公司和當事人分歧較多的領域。接下來,我們就從死亡和傷殘項目開始,對每一項進行一一說明。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自受傷起至康復期間誤工期間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誤工工資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這里出現兩個問題。誤工時間的定義依據是什么?如何界定收入狀況?
首先我們來說說誤工時間的問題,也就是所謂的“誤工期”。本標準依據公安部頒布的《人身損害三期評定規范》。本標準由中國政法大學物證科學研究所、中國司法鑒定學會、公安部物證所共同制定。鑒定中心建議適用于人身傷害、道路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傷害等人身傷害賠償。
那么補償標準中的收入如何界定呢?這個標準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有固定收入。在此情況下,需要提供:1、用人單位的資質和受害人的勞動合同;2.事發前3個月。工資單;3、用人單位出具的曠工證明;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當事人月工資超過5000元,則需要提供個人納稅證明。
另一種是沒有固定收入,一般根據受害人的工作性質以及當地統計局公布的全省各行業居民年收入水平來計算,也就是所謂的“行業收入”。標準?!?/p>
護理費用:是指生活上需要特殊照顧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顧的人員發生的費用。
護理費用補償標準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時間、護理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1、護理人員收入:本標準不再詳細描述。工資損失賠償標準請參見上一篇文章;
2、護士人數:原則上支持1人護理。我國受疫情影響,患者住院期間通常只剩下一人陪伴;
3、哺乳期:這就是所謂的“哺乳期”。本標準還參照公安部頒布的《人身損害三期評定規范》確定,并經司法鑒定機構評估。
4、護理級別:本標準一般適用于嚴重傷害病例。根據受害人的護理依賴程度分為: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費用標準一般參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省級高級人民法院頒布的標準計算。
傷殘補償:是指對因人身傷害、致殘而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受害人的財產補償;那么如何判斷受害人的傷害是否屬于傷殘呢?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的補償標準是否相同?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的法律文件。本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對人身傷害、致殘程度的鑒定統一適用《分級》。
死亡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死亡,有關責任人按照一定標準向死者家屬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
上述兩個標準也是保險公司和當事人存在分歧的地方;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的補償標準是否相同?
2022年2月15日,**評審委員會第1864次會議討論通過了第《******關于修改******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號,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修改共涉及六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變更了原定的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家屬生活費。城鄉補償標準修改為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喪葬費:是指被害人死亡時用于喪葬事務的一次性費用。
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行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權,致使他人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生活來源喪失的行為對于那些在受害人生前或喪失工作能力之前得到受害人贍養的人。應當補償必要的費用。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親屬因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格自由權等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身心痛苦。精神障礙酷刑或身體或心理傷害以及法律要求賠償犯罪者的精神安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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