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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死亡后,可領取喪葬費、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大多數人都知道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領取標準。然而,很多人并不了解遺屬困難補貼。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何領取幸存者生活補貼,領取標準是什么?
一、怎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1.收貨條件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直系親屬生前贍養且無經濟收入來源的,經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符合領取贍養費條件的,可領取遺屬困難補助費。
2.所需材料
參保人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申請表。
支持遺屬家屬身份證、銀行卡等材料。
3、處理流程。
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領取標準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喪葬費、撫恤金類似。它不是一個固定的金額,必須定期調整。全國各地幸存者生活補貼標準略有不同。今天我們就以浙江省為例進行詳細分析。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標準的通知》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再次提高,具體如下:
浙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貼發放標準按照工作時間分為四級;每月最高還款額為2855元/月,最低還款額為1395元/月。
例如:
1937年7月6日以前工作的,原工資標準為2705元/月,新的工資標準為2855元/月,增加額為150元/月。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計劃外長期臨時工生活補貼發放標準也有所提高。
從原來的1165元/月,提高到1220元/月,漲幅為55元/月。
要點總結:
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其直系親屬生前領取贍養且無經濟收入來源,經當地社保部門批準,符合領取條件的福利方面,他們可以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貼。
2.浙江省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每月最高發放2855元/月,最低發放1395元/月。此外,非計劃長期臨時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至12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