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怎樣開展刑事抗訴工作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怎樣開展刑事抗訴工作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有權。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民行案件:最高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法定情形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三款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抗訴只可能是檢察院抗訴,就是審判監督程序,無論是刑事被告人對同案犯量刑不服或是對自己量刑不服,或是被害人對犯罪嫌疑人量刑不服,一律向同級檢察院提出,并提交審判監督申請,檢察院審核通過后,自會抗訴。
你對判決有異議,可以第一選擇上訴,第二可以申請抗訴,抗訴你就要向法這個人民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然后將有關證據交到人民檢察院就可以了,首先你要向有關的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然后檢察院經過審查符合抗訴案件的條件的,就可以提起,抗訴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怎樣開展刑事抗訴工作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怎樣開展刑事抗訴工作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