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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給我發私信。內容是他和妻子要離婚。結婚前,父母湊了錢付了房產首付。結婚后,他們還了房貸。房子登記在女方的名下。他仍然可以擁有房子。分享回來嗎?能拿回來多少錢?
事實上,愛情與面包之間的沖突在今天并不新鮮。尤其是離婚時,用來當面包的房產更是爭論的焦點。離婚時財產分割,如果不看這8種情況,小心你會損失很多錢。
1、結婚后共同買房,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無論是房產證上的男方還是女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都會按照該財產當前的市場價值來計算。如果有貸款,就會扣除貸款。也就是說:獲得房屋的一方將房屋價值的一半支付給未獲得房屋的一方,獲得房屋的一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屋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夫妻一方在婚前繳納了全部房屋款并取得房屋產權的,該房屋屬于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當然,如果一方出于對夫妻關系的考慮,取走財產并自愿贈與另一方,則屬于自愿行為。
3、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房貸,離婚后應如何分割?
婚后房屋增值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共同還款部分,無論一方以個人工資還貸,還是雙方以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一方能夠證明還貸資金來自個人婚前財產,那么這部分通常不應該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里的情況實際上更加復雜。
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清了貸款,未辦理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發生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判決該房屋的歸屬。但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應采用。取得房產權屬證明后,任何一方將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一法庭的相關解釋明確,法院對房屋所有權判決不當的范圍包括:購買福利政策性住房;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上述三類房屋時,如果離婚時未取得房產證,法院不應直接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
5、如果父母參與投資購房,子女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的,除另有約定的外,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雙方結婚后父母出資的,除另有約定外,視為贈與夫妻雙方的贈與。
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的錢是向父母借的,而不是父母贈與的,并出示欠條來證明。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先看對方的態度。如果對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會對債權或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因此,在這類案件中,法院在分割房屋時,會告訴聲稱借錢的一方單獨提起訴訟。
6、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在這種情況下,離婚時,如果房產證上有姓名的一方在購買房屋時不承認對方出資,則該房屋將被視為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予認定。被分割。如果無法證明其出資且并非捐贈給一方,法院將無法保護另一方的權益。也就是說,即使對方出資,但無法證明出資,法院也不能責令一方提供適當的賠償。
小能解讀:其實,確定房子的所有權,主要是看購房的投資資金是誰的。所以,離婚涉及財產分割時,買房投資證明非常重要!購房出資證明是夫妻雙方或父母婚前或婚后購買房屋的出資證明。它是出資事實的證明。買房投資證明與我們平時所說的證明沒有什么區別,只不過證明的內容僅限于投資人以及對房屋的投資比例。因此,購房投資證明的格式怎么寫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但主要內容還是需要仔細思考的。
購買房屋的投資證明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者的姓名、年齡、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
2、各投資者的出資額。
3、投資方式是現金支付、支票還是銀行轉賬。提醒一下,盡量避免使用現金支付。即使你通過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盡量將房款直接匯到開發商的賬戶上,而不是匯到對方的賬戶上。
4、投資的時間也很重要,因為離婚分割財產時,投資購買房子的時間也會影響財產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