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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公證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根據被繼承人的遺囑或者法定繼承令,由公證機構出具的符合法律規定,確定法定繼承人及繼承份額的相關文件。
那么,完成這個程序需要哪些手續呢?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死者的死亡證明;
2、依法成立、登記的基層組織推薦信或單位出具的職工死亡證明;
3、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親屬關系證明等身份和權利、資格相關材料;
4、法定代理人授權書以及與代理人身份、權利、資格等有關的材料;
然后,支付費用。收費按照國家物價部門制定實施的現行價格標準計算。
然后是司法。經審核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發放《遺產管理公證書》的決定。未發出的,應當說明理由。
最后一步是審核并簽發《遺產管理公正書》。審核通過的,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核發《遺產管理公證書》。如果不符合條件,將書面通知相關申請人的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繼承公證是一個相對復雜且重要的程序。提醒廣大市民,在完成這一過程時,需要認真準備材料、繳納費用、積極配合調查、接受公證機構的審查,以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