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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一審二審的區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一審二審的區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一審是最初的審理,其判決結果如果當事人上訴或檢察院抗訴則必須經過二審,而二審則為終審,當事人不服也不得上訴,只能申訴。
再審是對已經生效的判決因為發現確有實體錯誤或者程序錯誤而由上級法院決定或者本級法院院長決定重新審判。
二審開庭和不開庭的區別?
我的答案是,區別很大的,因為如果二審不開庭,二審法官只是看一看一審的庭審記錄和證據材料,如果沒有大過錯的話,一般情況下都是維特原判。要是二審開庭審理,必須要按程序來審理,如有新的證據有可能改變一審判決的。
二審開庭和不開庭的區別是審理的方式不同。
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受理后,根據法律規定二審法院在審理二審上訴案件可以適用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兩種方式。二審法院根據上訴案件的實際情況,符合開庭審理條件的案件適用開庭審理。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并無不當的案件,適用書面審理的方式,直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答:一審二審是民事還是刑事,要看立案庭立的是民事案還是刑事案,立的是民事案按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立的是刑事案按刑事訴訟程序審理,審理民事案件要適用民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和判決,下達民事判決書。審理刑事案件適用刑法規定的條款,下達刑事判決書。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一審二審的區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一審二審的區別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