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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是很多中國人不愿談論的問題。畢竟,這涉及到很多人都忌諱的“死”字。這就是為什么大多數中國人沒有立遺囑的習慣,很多人也沒有這個意識。
當然,很多家庭也覺得沒有必要。畢竟大多數家庭并不富裕,實際上繼承的東西也并不多。這就是為什么很多人覺得沒有必要立遺囑。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自己死后,剩下的遺產自然會由自己的孩子繼承。尤其是只有一個獨生子女的時候,他們甚至不認為有什么爭執。
但法定繼承的復雜性在于繼承人的順序問題。第一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沒有第一繼承人,就會有第二繼承人。我不認為我是個孩子是理所當然的。
此外,配偶雙方通常不會同時死亡。即使他們同時死亡,仍然存在死亡順序的推定,這導致各種法律繼承問題非常復雜。沒有遺產還好,但是一旦有了很多遺產,就有合法繼承權的人來爭奪遺產的事件數不勝數。
人在利益面前往往會暴露自己的本性,這是不可避免的。
而誰也無法決定它是好還是壞,由此可見意志的重要性。從法律角度來看,遺囑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一份有效且經過深思熟慮的遺囑可以為日后省去很多麻煩,并為指定的繼承人保留重要的保證。
自寫遺囑是效力條件最簡單、認可程度最高的遺囑。它也是最古老的意志形式。自寫信,顧名思義,就是整份文件都是由立遺囑人手寫的,最大程度地反映了他的真實意思。這也對遺囑的格式和內容提出了要求。否則,遺囑內容無效,財產處分他人財產,或財產范圍不清,或遺囑形式錯誤、遺囑過長、字跡不清等……,可能最終遺囑無效,引發爭議。
那么,在訂立有效的自寫遺囑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首先是內容的書寫問題,包括標題、內容、簽名。
建議在信箋上寫“遺囑”,但也可以寫成“遺書”、“聲明”、“捐贈”等,但內容必須體現“繼承”的含義。
遺囑的核心是遺囑的內容,而內容中最重要的是繼承的范圍。一方面,繼承的范圍必須合法,屬于遺囑人可以處分的財產范圍。這意味著該財產不存在所有權缺陷,不是被法院扣押或抵押的財產,也不是他人所有或共有的,是遺囑人的個人財產。這是一個先決條件。
另一方面,關于財產范圍的約定應盡可能清晰、準確,不得含糊不清。房屋應準確填寫所在建筑物、樓層、門牌號,并附有房產證號碼。如果房屋不屬于立遺囑人一人所有,則應注明是屬于立遺囑人的部分。如果是存款,則需注明存款賬號的具體信息。當然,也可能有證券、公司股權、公積金、養老金、保險資金等,賬戶信息要盡可能清晰。
繼承人必須明確。如果有多個繼承人,應當列出每個繼承人的身份信息。必須是身份證上的姓名,不得使用縮寫或昵稱。因為法律只承認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所以必須寫每個人的身份證號碼。每個繼承人應獲得的財產范圍和數額,以便分配的內容不存在爭議。
遺囑的內容是整個遺囑中最重要的部分。尤其是當遺產數較多、指定繼承人較多時,普通人綜合考慮可能會比較復雜和困難,內容約定也可能會造成歧義。這時,建議請專業律師根據實際情況為您寫下,然后遺囑人可以以此為標準,重新手寫一遍。
簽名也非常重要。遺囑必須由遺囑人簽名并注明日期。很多人會問,立遺囑人需要采集指紋嗎?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到真正發生糾紛的時候,立遺囑人可能已經不在了,也就無法驗證指紋的真偽了。因此,與指紋相比,簽名真正具有法律約束力,絕不能使用。圖片方便,只需指紋,無需簽名。
對于任何協議或合同,簽名總是比指紋更有效。指紋僅用于協助加強有效性。最后,不得已才可以用它們來進行指紋識別,因為指紋識別比手寫識別更準確,但前提是這個指紋識別是有條件的。
日期也很重要,尤其是有多份自寫遺囑時,一般會采用最后一份。之所以有多個遺囑,通常是因為內容發生了變化。不同時期的遺囑內容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存在沖突,注明日期非常重要。必須準確到年、月、日。這主要是為了解決多份遺囑內容相互矛盾,最終以哪一份遺囑為準,并在遺囑的訂立過程中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立遺囑的能力。問題。
其次,是遺囑效力的審查問題。
首先是形式審查,包括所有文件是否手寫、是否有簽名、日期和字跡是否清晰工整。
形式審查是確定遺囑是否有效的初步方法。如果沒有簽名日期,顯然是無效的。字跡不清、無法確定內容的,視為無效。如果字跡潦草、凌亂,可能會被認為是立遺囑人意識不清而寫的,可以被認定為無效。
為了字跡清晰,建議使用帶有碳筆芯的手寫遺囑筆,不易褪色。對于長期保存的遺囑,應經常檢查字跡是否褪色,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
二是實質性審查。如果正式審核通過,具體內容也會進行審核。例如,財產范圍約定是否明確、繼承人是否準確、處分是否有效、立遺囑人是否真實意思、遺囑是否真實等問題。
結合立遺囑的時間,我們可以通過調查立遺囑人在此期間的健康狀況來判斷立遺囑人是否具備立遺囑的能力,并通過筆跡鑒定來判斷是否是立遺囑人所寫。
我從來不以最惡毒的方式揣測人性的陰暗面,但利益卻是人最容易突破人性底線的東西。偽造、改變、脅迫或欺騙陷入危機的一方訂立遺囑也是可能的。這大概是富人的煩惱之一。
幸運的是,大多數富人都有立遺囑的意識,并且有專業人士提供指導。財務和遺產規劃一般不存在這些問題。只能說,大多數普通人都沒有這個意識,或者認為沒有必要,或者禁忌談論這個問題,或者理所當然地認為它最終屬于自己的孩子。
不幸的是,現實往往沒有那么簡單。一份小小的遺囑,是對親人利益的最后保障。趁你還年輕、力氣大,盡快計劃吧。因為人有時是如此卑微,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更不用說自己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