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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審,自收到離婚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雙方均不提起訴訟,則判決書在上訴期限屆滿后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是二審,判決自收到判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收到一審判決,最好請審判長提供有用的信息,防止重婚。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要求,收到離婚判決書和一審判決書半個月后,如果任何一方都沒有提起訴訟,則說明是有利的;只要二審判決,立馬就有好處。如果申訴期限的最后一天恰逢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有效期。
1.離婚令什么時候生效?
收到離婚判決書和一審判決書十五日后,雙方均不起訴的,宣告生效;二審判決一經作出,立即生效。
離婚令在以下情況下生效:
一、起訴時間自相關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計算。以通知方式送達,自通知時間屆滿次日起計算。
2、若兩者不同時收到,則分別計算起訴時間;
3、一審判決稱起訴期限為15日。超過訴訟期限,雙方均未提起訴訟,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4.提起訴訟的最后一天為節假日,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訴訟時效期限。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仍須簽發并送達缺席的被告。
缺席被告15日內未申請訴訟的,該判決書作為離婚證生效。
這樣,一審結束后,缺席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判決即生效。
當事人缺席提起訴訟的,應當等待法院啟動二審。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您應在6個月后再次申請離婚。
2、如何取得離婚判決有效的證明?
提出離婚申請后,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應當有司法文書證明其效力。通過法院審理離婚的,無需到民政局申領離婚證,因為法院判決生效后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沒有法律上的區別。因此,當事人無需將離婚令換領離婚證。
但離婚令必須與有效證明一起使用。如果法院不主動提供判決生效證明,相關人員在取得離婚判決材料后,應在材料有效后立即要求法院提供判決生效證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以便今后做好相關工作。
3.判決離婚后還需要領取離婚證嗎?
1.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只能是一種。
2、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出具的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離婚案件屬于民事訴訟,因此根據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要求,如果在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15天內,雙方均未提起訴訟,則宣告有效;二審判決作出后立即生效。
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人無需再次申請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