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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報傳媒記者李可可
9月14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傳來消息,本市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將進行調整,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要求,增加的福利將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發放給相關人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科長張書生介紹,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對象是工傷或者因工傷致殘的人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開始,因公死亡人員為其親屬提供保障。
此次調整堅持繼續向待遇較低者傾斜的原則,根據不同傷殘程度和家屬撫恤金確定每人每月增加數額。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一級傷殘150元,二級傷殘140元,三級傷殘130元,四級傷殘120元,五級傷殘110元傷殘等級100元,六級傷殘100元。
扶養親屬撫恤金定額調整,調整金額為50元(獨居老人、孤兒為70元)。
1996年9月30日以前發生的工傷,傷殘津貼和扶養親屬撫恤金在上述標準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工傷生活照顧費按照完全生活不能自理者、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三個等級支付。標準分別按全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575元的50%、40%、30%計算。%批準,分別為3287.5元、2630元、1972.5元。
工傷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補貼為25元/天/人。
本次待遇水平調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增加的待遇將全部發放給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