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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免于刑事處罰緩刑人員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免于刑事處罰緩刑人員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免予刑事處罰肯定比緩刑輕得多。
免予刑事處罰,是指法院已經認定你構成犯罪,不過由于情節輕微,可以不予刑事處罰;緩刑是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暫緩執行,給予一定的考驗期以觀后效,如果考驗期內沒有故意犯罪,考驗期過后,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
兩者最明顯的區別就是有沒有受到刑事處罰。
緩刑算刑事處罰,吊銷醫師執照應該是醫療部門的處罰事情,跟司法沒關系,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被判緩刑的醫師,因沒有象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那樣限制人身自由,不會被吊銷職業醫師職照,緩刑期間可以行醫。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免于刑事處罰的適用根據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緩刑考驗期,說明對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處罰,是否不執行刑事處罰,取決于犯罪分子在考驗期的表現,如果表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執行原判決的規定,撤銷緩刑,執行刑罰;因此,在緩刑期間被判免予刑事處罰屬于重新犯罪行為,撤銷緩刑,執行刑罰。
對犯罪嫌疑人判處緩刑本身就是已經提起了刑事訴訟,如果沒有起訴法院是不會判處緩刑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一律會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免于刑事處罰緩刑人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免于刑事處罰緩刑人員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