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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在水富法院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吳某某等12人申請執行一起涉及勞務公司的勞動報酬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繳納部分款項后,雙方和解,結案。
案例回顧
吳某某等12人于2023年3月至6月受該公司招募,進入廈門同安一建筑工地安裝門窗。由于工資未按時支付,2023年9月,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公司向吳某某等12人支付工資15萬余元。因該公司未履行裁定書規定的義務,吳某某等12人向水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水富法院執行法官得知案件涉及農民工工資后,高度重視。他立即深挖案情,積極調查核實勞務公司財產狀況,并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向其匯報情況。解釋拒絕支付農民工欠款的法律后果,但他們堅稱自己無力支付工資。承辦人與被執行人多次溝通后,被執行人主動來到醫院,并預付了8萬余元。對于無法全額支付的部分,他主動與申請人達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協議。至此,這起勞動報酬糾紛案圓滿結束。
群眾利益無小事,小目標體現民生。下一步,水富法院將繼續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提高執行效率,用實際行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把人民群眾的勝訴權變成真金白銀。及時地。
綜合來源:水富市長安區人民法院
社論發布:西部移動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