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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包括村民委員會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制度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村(居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設立村(居民)委員會,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企業事業單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業事業單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由職工作出。積極參與其他重大事項,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通過這些具體制度,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實現人民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鶎庸彩聞蘸凸媸聵I。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增強了基層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培育了基層群眾的民主習慣,使“微觀治理”更加富有活力和效率,有助于構建人人有責的制度、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村委會制度、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探索和發展,都經歷了或長或短的歷史時期,改革開放后,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已形成,并已在實踐中得到證明。有以下三個特點。
首先,涵蓋主題的廣度和直接性。當代中國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企事業單位,把絕大多數人口納入基層民主制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同時,基層群眾自治的內容大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制度設計還保證了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鼓勵群眾直接參與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管理,密切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
二是建立過程的主導性和進步性。雖然人民群眾參與了基層民主的實踐探索,但制度體系的建立主要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的。中國共產黨積極總結和回應群眾基層民主訴求,不斷推進法治框架內的法制和制度建設。同時,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是在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體制變革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其過程具有鮮明的遞進特征。基層群眾自治活動由地方推向全國?;鶎尤罕娮灾挝覀兊姆煞ㄒ幒椭贫纫苍谔剿髦兄鸩桨l展、豐富和完善。
三是發展方向制度化、規范化。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制度化、規范化程度顯著提高。1982年憲法確認了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機制的法律地位,隨后制定了《組織法》等一系列保護和規范基層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規。《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此外,中央還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推進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文件,并持續大力推進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推動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著力點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社區是基層之基,基礎扎實,國家建設才能穩固。”為此,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以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要求,不斷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推動基層群眾自治發展完善。
堅持黨對基層群眾自治的領導。圍繞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職能和組織能力,必須加強黨對各類基層組織和工作的統一領導,不斷擴大黨的組織覆蓋面和工作覆蓋面。重點明確黨組織通過一定程序推薦的優秀基層組織負責人人選,確保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相關要求依法寫入各類組織章程。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帶領群眾在自治實踐中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最后英里”。
創新基層自治機制。進一步明確基層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權責界限,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黨務公開、村(居)務公開、廠務公開、財務公開,健全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信息公開制度。班子成員績效承諾和報告制度,強化權力約束和監督。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聯動機制,更好滿足群眾需求。
深化基層協商民主。拓寬協商范圍和渠道,豐富協商內容和形式,確?;鶎觿趧诱呦碛懈唷⒏行У拿裰鳈嗬?。我們大力倡導協商精神和協商文化,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依法協商,聚焦民生實事和員工關心的重大事項,確保各類主體充分表達意見。意見建議、咨詢活動有序開展,咨詢結果合法有效。
提高基層治理水平。規范基層民主選舉程序,加強候選人資格審查,防止黑惡勢力進入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深入推進民主管理,確保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健全村(社區)道德評價機制,注重發揮家庭教育家風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推動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加快村(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范村(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讓基層黨組織帶頭整合資源為群眾服務。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拓寬員工表達訴求的渠道,做好民主參與、員工維權和員工服務工作,為員工辦實事、辦好事、排憂解難。
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務實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系統平臺和應用終端建設,整合數據資源,實現數據共享。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提高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政策宣傳、輿情溝通、便民服務效率,讓數據多走、群眾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