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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刑法律師事務所:2020年,你知道職務侵占罪一般判多久嗎?上海職務侵占罪案件辯護律師通過職務侵占罪的實際案例為您解答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案件詳情】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受X-7分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為上海市靜安區,與上海Y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為同一單位)聘用,擔任第二車隊隊長。
具體管理司機,負責車隊預付款和收入結算。
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徐某某利用辦理司機離職補償款的職務便利,冒用退休司機名義安排司機在空白單據上簽字、代司機簽字,騙取司機銀行卡,違反了公司相關規定。
從該公司收到包括黃某1、朱某某、曹某等15名司機的解約補償金、押金和預付款等共計60余萬元。之后都是屬于他們個人的花。
【法院判決】本院認為,被告人徐某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1條第1款、第67條第3款和第64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人徐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一日減為有期徒刑一日,即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
二、追繳違法所得,返還受害單位。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律師解析】上海刑事律師認為,新刑法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一萬元“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根據量刑的起點,
犯罪數額每增加18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的刑期,確定基準刑。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10萬元“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1萬元,可以增加1個月的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本案當事人自愿認罪,故從輕處罰。(點擊了解更多職務侵占罪法律知識)
也就是說,一般的職務侵占罪會被判處六個月到六年的有期徒刑,而量刑的標準,除了犯罪的細節之外,更多的是關于職務侵占的數額。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不妨點擊在線咨詢,找上海一位涉嫌職務侵占罪的律師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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