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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糾紛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勞動者必須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什么情況下仲裁時效會中斷?
在申請仲裁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時效期間中斷:
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另一方主張權利的;
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
對方同意履行其義務。
自中斷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什么情況下仲裁時效屆滿?
因不可抗力或者無法確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者的法定代表人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無法在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應中止。
仲裁時效期間自中止時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