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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會被刑事處罰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會被刑事處罰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一定,有兩種情況,犯了罪不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
一種是情節輕微不起訴。由檢察院做出。刑事訴訟法第177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況下就是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依法可以免除刑罰的。
一種是免予刑事處罰,由法院做出。同樣,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法院在判決構成犯罪的同時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陳看法的答案是犯了罪不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雖然犯罪后一般會受到刑事處罰,但也有例外,比如說檢察院的相對不起訴和法院的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在法庭上
我國刑法規定,刑罰有主刑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這說明刑罰不包括免予刑事處罰,特別是一定不包括相對不起訴。
根據刑法第37條規定,某人如果犯罪了,只要情節輕微就可以判決免予刑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某人如果犯罪了,只要情節輕微不需要判決刑罰就可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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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犯罪,如果被判處刑罰,就會有案底,就有犯罪記錄,公職人員就會被開除,如果免予刑事處罰或相對不起訴,就不會有案底,就沒有犯罪記錄,公職人員就不會被開除。
相對不起訴就不是刑事處罰
對一般人員來說,如果犯罪只要不關押,判個緩刑就行,并不迫切希望相對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但如果公職人員犯罪就不一樣了,他會非常迫切希望相對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據我所知,現在那些貪污受賄二十萬元以下的官員被查處后,一般都是先供認不諱,以認罪退贓為由辦理取保候審,先暫時免除牢獄之災,回家后立馬動員他人去投案自首,撈個立功,先爭取相對不起訴,不行的話,再力爭判個免予刑事處罰,認慫的目的都是為了保留公職。
這個不一定,犯罪是指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但是也是有罪輕和罪重,主犯和從犯,故L意和過失等等方面的區分,受到刑事處罰是指必須經過審判機關法院的認定,法院經過依法審理,判處一定的刑罰,這樣才會受到刑事處罰,沒有經過法院的審理,只能稱為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罪,也可能無罪,還可能有罪,但犯罪較輕,判決免予刑事處罰的,不能說犯了罪就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
不一定。如:1.有的刑事案件經公安偵查后,報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決定免于起訴。當仍然是有罪,只是情節輕微。2.法院在審理中,發現犯罪情節輕微,也可以裁定免于刑事處罰。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會被刑事處罰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會被刑事處罰嗎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