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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防老,是我國流傳下來的一句俗話。然而,在撫養孩子方面,一些父母做得太過分,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撫養義務。出了事,還是要要求孩子履行贍養義務。
網友咨詢:
收養的孩子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嗎?
遼寧華軒律師事務所白慧珠律師答:
被收養的子女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但沒有贍養其親生父母的義務。
只要孩子被收養出去,與他人形成收養關系,與親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就消除了。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關于親子關系的規定。收養關系成立時,收養子女與其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消滅。因此,當被收養的子女成年并有贍養能力時,必須依法履行對養父母的贍養義務。
遼寧華軒律師事務所白慧珠律師分析:
贍養父母的義務是:
一、照顧者應當履行為老年人提供經濟贍養、日常護理和精神安慰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的子女。撫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撫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2、照顧者要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搬進條件較差的房屋。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占用老年人擁有或者租賃的房屋,也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
3、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有哥哥姐姐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后有經濟能力的,有贍養沒有贍養人的哥哥姐姐的義務。
4、照顧者可以簽訂履行贍養義務協議,并征得老人同意。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收養關系成立后,收養子女與其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