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上世紀恐怖刑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上世紀恐怖刑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平時愿意看偵探小說和電視里的法制節目,我嘗試著回答你這個“80,90 年代那些未破的刑偵懸案,如果發生在現在能破嗎?(全球)”的問題:
一、我們對刑偵案件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特別是命案,那就是破案率為30%,并且僅限于美國。這是李昌鈺博士在一次采訪節目中說的。美國的刑偵技術在世界上還是比較先進的,但即使這樣他們的刑偵破案率也僅為20%至30%。未破的案件還是大多數。
二、如果證據線索多,僅限于科學技術手段不先進,那么這個懸案可以破。
美國有一個案例,七十年代有一個塑料廠的老板害死一個員工,把她裝在一個大桶里。二十八過去了,這個房子四易其主放在地下室的這個大木桶,他們都認為重沒有搬動,一直放在墻角里。最后那個戶主因為嫌棄,把這個桶打開準備拿出去,打開后,發現里面是塑封的女性尸骨,并且懷有身孕,這個案子沒有任何線索,一直沒有破,后來DNA鑒定技術出現了,進行了胎兒鑒定,認定胎兒的DNA和塑料廠老板的DNA是一致的,當要抓這個老板的時候他畏罪自殺了。還有就是我們中國的“白銀殺人案件”,也是因為D N A技術的普及和發展,從家族的血液開始查起,找到嫌疑人,這都是因為科學技術手段的現代化,使破案的手段更強了,盡管是懸案,盡管過去幾十年,但也可以破獲。
三、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刑偵案件在幾十年后,證人的翻供也會使案件有新的轉機。
就是在偵查、審訊過程當中人證的作用,也是人為的因素。因為在刑偵案件的審查過程當中,除物證以外,人證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特別是在物證不很充分的情況下,人證有時也起關鍵的作用。美國有一起殺人案件,A先生,在一起殺人案件當中,他女朋友給他做了不在現場的證明,由于案件其他物證不很充分,因此被做無罪推論釋放。12年過去了,他的女朋友再次舉證,說當時她撒謊做偽證,因為她生命受到危協不得已,現在她是他妻子了,發現他又涉及一起殺人案,她良心發現,于是報案,并且告訴警察讓A先生永遠呆在監獄,否則將來她生命也會受危協。
像這樣的案子也過去幾十年,但是有新的人證,也可以把懸案破獲。
因此,80年代90年代未破的懸案,如果有重新指證的人證,如果偵破技術水平有新的提升,這些因素都對以前未破的懸案有幫助,那么以前未破獲的案件是可以出現轉機的,也是可以破獲的。
偵破了的案例就公布出來了,沒有偵破的案件是不會公布的,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現在破案的條件好多了,比如攝像頭、到處都是,趕火車、坐輪船飛機,連坐大巴車都要.身份證,這對犯罪人是一個最大的阻礙,沒有身份證是寸步難行。對犯罪率也是大大的減少。
80、90年代的那些未破的刑事懸案,如果發生在現在,雖然,不可能全破,但,我想大部分是可以告破的。
第一、全國都實行了第二代身份證,現在可以說,沒有分證你寸步難行。夠買車票、租住房子等,都需要身分證。這就給公安刑偵人員破案帶來巨大的方便。
第二、DNA、指紋識別、刷臉等數據庫的不斷完善,不斷提高了破案率和準確性。新聞報道中,常有借助于這些科技進步而破的懸案。
第三、現在人們的防患意識,與群防群治的自覺性不斷提高。街頭巷尾都有無數的攝像頭,為尋找犯罪現場和逃犯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第四、智能手機的普遍使用。只要犯罪分子使用智能手機,就可以精準捕獲你是否出現過在犯罪現場。
第五、我國公安的刑偵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借助高科技的應用,能引導刑偵人員的思維與推斷能力。
綜上所述,現在所發生的刑事案件,幾乎都不會像上個世紀80、90年代那樣成為懸案,而且破案的時間大大縮短,準確性大大提高,冤案率大大減少。就是發生在那個年代懸案,也不斷地被告破。
這是老鐘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大家可以展開討論!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上世紀恐怖刑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上世紀恐怖刑事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