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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律師網
虐待兒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兒童的刑法犯罪。虐待兒童案件在中國屢屢發生,嚴重威脅兒童的健康,但中國刑法卻沒有對這一犯罪行為作出規定。因此,社會呼吁中國《刑法》盡快增設獨立的虐待兒童罪。那么2019年虐童罪如何定罪呢?虐待兒童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2019年虐待兒童罪如何定罪?
1.學校、幼兒園教師虐待兒童行為。
定罪:由于《未成年保護法》、《刑法》等,對于非家庭成員虐待兒童沒有明確的規定,且大多是引導性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隨意毆打他人且情節惡劣的,一般會被判尋釁滋事罪。
量刑時,根據刑法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父母或家庭成員虐待兒童。
定罪:受到家庭成員的虐待,虐待定罪。
量刑: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此罪,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兒童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我國刑法中沒有虐待兒童罪,但對虐待兒童罪有規定: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段犯罪行為只有在知情的情況下才會處理。
如果傷害是多年造成的,則可以被視為虐待。如果是單一行為造成的,則認定為故意傷害: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他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傷、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故意傷害罪最高刑為死刑,具體認定須由法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