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如果民事糾紛不能通過私人救濟解決,普通老百姓就會選擇訴訟。然而,很多人并不太清楚去法院提起訴訟和私人救濟的區別,以及去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民事訴訟的特點。
民事訴訟是公共事務。所謂公共權力,是指國家公共權力機構的干預。這是民事訴訟的一個基本特征。如今,公民的生活完全取決于意志的自主。只要不違法、不犯罪,公共當局基本不會主動干預。而民事訴訟則涉及國家公權力機構、法院的參與,通過私人救濟和社會救濟的方式解決雙方當事人無法解決的糾紛,從而達到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效果。
民事訴訟是強制性的。強制力可以體現在民事訴訟的各個方面。例如,當事人、證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擾亂正常訴訟秩序的,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擾亂正常訴訟秩序的人采取強制措施。又如,在訴訟過程中,被告開始轉移財產。被告一旦轉讓財產,可能涉及原告勝訴后的判決無法實現。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法院可以依賴國家的公共權力。保留被告財產的權力。又如,法院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于雙方私下達成的和解協議,如果一方后悔,那么一方就別無選擇,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是程序性的。既然民事訴訟涉及國家權力的參與,具有強制性,那么它也必須有規范的制度設計,即必須是程序性的。例如,假設我們有爭執。我買你的房子是因為房子漲價了,你又不想賣給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發生了爭執。如果我的權利受到損害,我愿意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糾紛,維護自己的權利。我首先要提起一審訴訟。被告對一審訴訟不服的,須向上級法院提起二審訴訟。二審結束后,我只拿到了有效的法律文件。但是,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件有法定的再審事由,我也可以申請再審。這反映了其程序性。必須先有一審程序,才能有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不可能超越一審程序,直接進入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另一個例子是一審法院的訴訟程序。首先,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并宣布開庭,然后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宣判,最后宣布休庭。這些程序必須按順序進行,不能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