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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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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律師:
你好!我母親早逝,父親獨自撫養我們兄妹四人。我父親上個月去世了,留下了一棟房子。房產證上寫著我父親的名字。我父親生前沒有立遺囑。我們四個人不知道如何繼承這棟房子。請給我們一些指導。謝謝。
沉陽何老師
何老師:
你好!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有三種方式: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變更手續、到公證處申請繼承權公證和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更換戶口簿,并到人民法院領取有效的法律文件。(判決書或調解書)然后更改財產簿。
由于第一種方式所需提供的數據一般當事人很難自行收集,因此主要的方式是通過經過公證的繼承權文件和在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件來繼承財產。申請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繼承處理方法的選擇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解決繼承問題。分割遺產的時間、方式、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們兄妹四人對于繼承父親的房屋沒有異議,并且能夠提供基本信息供公證處調查核實,可以一起去公證處申請繼承權公證,然后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對繼承的房屋存在爭議,或者無法提供基本信息供公證機構調查核實,到人民法院協商解決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必須有房產證或者產權明晰的房屋(如尚未登記的拆遷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無產權證書的小產權住房不能繼承。
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如果您因上述原因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您首先要明確哪個法院對您的案件有管轄權。簡而言之,哪個法院應該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按照規定,你的繼承案件由你父親死亡時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提起繼承訴訟所需的文件
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要符合《民事訴訟法》中立案的基本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以您的案例為例,您至少需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民事訴狀:核心內容包括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訴訟請求(如房屋是否由四人平分繼承或歸一方所有)、事實與理由(簡要說明為什么以及如何處理)繼承),最后,真誠地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簽署原告姓名和起訴日期。
2.管轄權證明文件:如父親的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本等,證明法院是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證明父親死亡的文件:如死亡證明、火葬證明等。
4、父親合法繼承人的證明材料:戶口本、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簡而言之,它證明你是你父親的合法繼承人,你有權成為原告或被告。
5.證明你的四個兄弟姐妹是當前的法定繼承人:法律規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法定繼承人。如果您的父親去世時您的祖父母也去世了,您還需要提供您的祖父、祖母和母親的死亡證明。證明,例如死亡證明、火葬證明。
6、繼承證明文件:如房屋存折、存折、銀行卡等。
此外,如果您委托他人辦理,還必須依法提供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歸根結底,繼承糾紛是一種法律行為,專業性很強。具體操作建議咨詢專業人士或直接委托律師代為處理。
律師提醒
如果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后未能及時辦理繼承手續,在此期間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去世,就會產生新的繼承關系。如此一來,未來的繼承案件涉及的人就會越來越多,難度也會越來越大。尋找變得越來越復雜。因此,提醒大家:一旦涉及到死者的死亡,家屬應冷靜面對,及時溝通,避免因時間、情況變化等客觀原因,給處理繼承糾紛帶來更大難度。人員。
(尹宏志,北京雷杰贊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