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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申訴業務知識題目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申訴業務知識題目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訴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申訴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二、提出申訴應在什么時間范圍內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后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可以再次申訴。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后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原審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答:刑事案二審為終審。不服判決再申訴高院又被判回要想改判較難了。但還可有兩條路可再試一試,但前提是一定要有新的證據才行。
一是可繼續向最高法去申訴。
二是回到市級檢查院要求復查這案件的全部材料是否合法判決再確以。
能再申訴。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申訴不受時間、級別的限制。雖然刑事申訴被高院駁回,但只要有充分證據、事實、理由還能再(向有管轄權法院或最高院)申訴。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申訴業務知識題目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申訴業務知識題目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