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拘留的特征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拘留的特征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旦親屬被刑事拘留,就意味著親屬已經涉嫌犯罪,接下來需要走漫長的刑事案件程序。刑事案件基本都要經過三個階段,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的審理階段。
刑事拘留發生在案件的偵查階段,法律規定最長是37天,在這三十七天之內如果沒能成功辦理取保候審;接下來是逮捕階段,一般最長2個月,但是可以延長期限;然后案件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半月,但是可以退回公安機關2次,一次以一個月為限;然后到法院審理階段,一般是三個月以內審理完畢,但是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與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可以再延長六個月。擴展資料第一,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一般要比行政拘留嚴重。一般來講,行政拘留最長十五天,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的一個階段,最長三十七天,以后還要經過漫長的刑事程序;行政拘留是羈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羈押在看守所。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親屬羈押在看守所里,并且下發了《拘留通知書》,那你的親屬就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事情已經比較嚴重了。
第二,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五種刑事強制措施,分別是:拘傳、拘留、逮捕、取保候審和監室居住。刑事拘留是五種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是針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刑事措施,也同時刑刑事案件初始階段采取的強制措施。
第三,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開始的標志,接下來是漫長的刑事司法程序。
拘留是對違法犯罪行為實施的法律強制措施,而我國拘留的措施主要有三種,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種拘留在適用對象等很多方面存在著差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于 行政處罰 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拘留是指警察或其他執法機構在沒有正式逮捕的情況下,暫時限制某人的人身自由,以便開展調查或保護社會秩序。
這種限制通常是為了防止那些有可能逃跑或破壞現場的人離開,或者是確保公眾安全。
拘留的時間通常不會很長,一般不超過24小時。
在這段時間里,執法機構可以對嫌疑人進行詢問和調查。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不等于逮捕,逮捕是對嫌疑人正式的限制人身自由行為。
在逮捕前,執法機構必須有充足的證據和法律依據。
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對于未達到逮捕標準,但是需要限制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天,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必須經過審批才能進行。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應當接受監視和檢查,同時不允許外出和與外界聯系,除了經過批準的律師探視和直系親屬探視。
拘留是對于犯罪嫌疑人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只有經過程序正當性的審查和許可,才可能實施。拘留期間,公安機關應當對于被拘留人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生活條件等進行保障,保證他們的生存權、健康權、安全權不受侵犯。同時,被拘留人也應當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證據,保持合作和積極配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拘留的特征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拘留的特征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