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一。綁架罪
綁架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綁架他人,或者以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239條: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盜竊嬰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其次,搶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拿走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暴力,是指施暴者擊打或強迫受害者的身體。搶劫罪的暴力行為是指擊打或脅迫被害人身體,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搶劫他人財物的行為。
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出其不意地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使受害人不知情或者無法反抗的其他方法。
凡年滿14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綁架和搶劫有什么區別?
第三,綁架罪與搶劫罪的區別
綁架罪和搶劫罪都是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傷害、威脅被害人,都具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
1、作案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和控制他人并威脅傷害被綁架人,要求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關聯方支付財產,而后者是當場搶劫財產。
2.索取財物的時間和地點不同。前者是先綁架,再勒索財物,后者是搶劫或強迫受害人當場交出財物。
3.索賠的財產數額不同。前者應根據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量的財物送到某個地方,犯罪嫌疑人可以任意要價,而后者一般僅限于受害人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有不同的方式。前者是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近親屬支付贖金,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意想不到的第三人實現。后者是在不與第三人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直接從受害人處搶劫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