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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以吸收公眾存款或非吸收公眾存款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擾亂社會秩序的;違反金融秩序,構成違法行為。吸收公眾存款罪。那么,法律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呢?
網友咨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答復:
1、對象要求。
本罪的對象是國家金融管理系統。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眾存款。所謂存款,是指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向儲戶支付利息的經濟活動。所謂公眾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一個不特定的群體。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數個人或特定的人,則不能視為公共存款。
2、客觀要求。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3、主要內容。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犯本罪。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這里的單位可以是商業銀行等可以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以是不能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的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
4、主觀因素。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會造成擾亂金融秩序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
律師補充道: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量刑標準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176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主動退還贓物并賠償,減少損失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