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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案例講“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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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民事責任
第一節一般規定
一
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不履行義務就要付出代價)
佛法語錄
在生活中,作為成年子女,我們有責任贍養父母。如果我們有能力贍養父母但不贍養父母,父母有權要求我們支付贍養費;作為小區業主,我們必須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如果不繳納物業費,我們面臨賠償物業公司損失的風險;當我們與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時,開發商需要按照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房屋,否則將面臨違約責任;當我們去餐廳吃飯時,酒店需要提供安全的場地。如果酒店提供的場地未能保證安全,導致客人受傷的,客人有權向酒店賠償。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我們要贍養父母,按時繳納房產費?為什么開發商需要按時交付住房,酒店需要提供安全場所?其實,這都是“義務”決定的。贍養父母、繳納房產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稱“法律義務”;按時交付房屋等是合同中約定的義務,也稱為“約定義務”。如果您未能履行這些義務,您將面臨一定的后果并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就是《民法典》規定的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
什么是民事義務?民事義務是指義務人為了滿足債權人的利益而必須實施一定的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的行為。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債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實施某些行為或者不采取某些行為,以滿足債權人的利益。例如,贍養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律義務;銷售合同中,買方必須按照約定按時支付價款,賣方必須按照約定的貨物標準按時交貨,雙方都需要履行約定的義務。其次,義務人應當自覺履行義務,否則將依法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根據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義務。例如,根據義務發生的原因,可以分為法律義務和合同義務。法律義務是由法律規定直接產生的義務,而不是當事人之間約定的義務,例如成年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約定義務是指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的義務,例如上述開發商按照約定按時交付房屋的義務。
民事義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那么什么是民事責任呢?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侵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侵犯他人個人財產和人身權利而承擔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是違反民事法律規范或者合同約定。民事責任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不同類型的責任。例如,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是否與財產有關,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財產責任是指直接涉及一定財產的責任,如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非財產責任是指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文章
第一百七十六條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以案例闡釋法律
2006年4月20日,小張使用真實姓名和身份信息在淘寶網上注冊了名為“A、B、C”的淘寶店鋪。該店綁定小張個人支付寶和銀行卡,小張在“A、B、C”店銷售救生裝備。一年后,“A、B、C”網店在淘寶體系中升級為三個“紅心”。2008年,淘寶推出了店鋪與企業營業執照綁定的經營模式。小張與鼎企協商,鼎企將營業執照交付給小張,并綁定“A、B、C”,設立企業支付寶,小張繼續親自經營。2010年9月18日,淘寶認證店鋪名稱和公司名稱均為“鼎安安全設備廠”,會員名為“A、B、C”的淘寶店鋪由個人變更為企業,小張繼續操作。2014年6月,鼎企要求小張停止使用其經營的“A、B、C”店的企業營業執照。根據《淘寶規則》的規定,丁某的營業執照與該公司的支付寶會員名稱及對應的“A、B、C”支付寶賬戶無法解除綁定,雙方對此協商未果。2015年8月21日,鼎公司將“A、B、C”網店的企業支付寶電話號碼變更為鼎公司使用的號碼,從而實際取得了“A、B、C”的經營權。網上商城。截至2015年8月21日,小張在“A、B、C”網店中尚有運營資金15000元。使用“A、B、C”網店后,鼎公司并未將資金返還給小張。小張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A、B、C”店鋪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歸其所有,并要求丁某公司返還營運資金15000元。本案中,首先,雙方對于“A、B、C”網店以小張個人名義開設的事實均無異議。由于小張在業務過程中使用了鼎公司的營業執照,對于是否借款或合作,雙方均無異議。提供證據證明小張確實使用了丁某的營業執照。作為“A、B、C三人網店的經營者及其對《淘寶規則》的了解,小張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將個人網店與企業營業執照綁定的后果”。由于網店“A、B、C”綁定了D的營業執照,網店“A、B、C”的經營者由個人變為企業。其次,根據《淘寶規則》的規定,小張開設的“A、B、C”網店是個人變更為企業后,店鋪經營者變為企業D。淘寶綁定會員“A、B、C”后D企業營業執照上的“、C”,平臺上發布的公開信息為企業信息。因此,成員“A、B、C”實際上已經屬于鼎公司。雙方均要求“A、B、C”解除鼎公司營業執照的約束,并與淘寶協商解決。最后,小張利用鼎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多年。雖然網上商店的聲譽得到了提高,但它本身也受益匪淺。因此,上述事實不能證明鼎公司侵犯了小張在網店的合法權益。小張要求返還“甲、乙、丙”所有權和經營權的請求不能成立。鼎公司不存在違反民事義務的情況。小張請求鼎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鼎公司無需承擔店鋪退貨民事責任。關于丁公司是否應承擔返還小張在店內經營資金15000元的責任。小張賬戶內的經營資金為小張在2015年8月21日前所經營商品的支付款項,包括支付寶賬戶余額、信用保證金以及交易過程中等待確認收貨的金額。可見,這部分資金來自于小張經營的“A、B、C”。“A、B、C”網店,資金應視為仍在鼎企賬戶內,公民的合法財產權受法律保護。
鼎企無權占有這部分資金,應依法返還。因此,小張有權要求鼎企承擔返還資金和利息的民事責任。(類似生活例子可參考案例:朱某龍訴東臺市旭和安全設備廠侵權責任糾紛案,2020年第《最高人民法院公報》號第2期)
法官陳述
1
民事義務和民事權利是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和義務是對應關系。一般來說,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民事權利體現的利益是權利人意志自由的范圍。在這個范圍內,他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進行任何行為,法律也提供充分的保護。民事義務體現了無利害關系,是當事人為實現他人權利而對其行為進行限制的界限。義務人必須履行義務。若不履行,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2
民事義務的范圍受民事權利的限制。超出債權人權利限制的范圍的,債務人沒有義務履行某些行為。
3
民事責任可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當民事責任體現為財產責任時,在確定財產責任范圍時,一般按照可賠原則確定,即根據非當事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確定賠償數額。履行民事義務和侵權行為。一種等價賠償,它不同于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對法人施加的經濟處罰不具有同等賠償性質。例如,對法人的違法所得,行政機關可以處以違法數額數倍的處罰,處罰所得的款項歸國家所有。
4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多種。根據《民法典》第179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是:(一)停止侵權;(2)排除障礙物;(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做、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聲譽;(11)道歉。需要說明的是,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組合適用。例如,在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侵權人個別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也可以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二
共同責任、連帶責任(共同侵害他人,侵權人如何承擔責任)
佛法語錄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一輛超載的公交車與一輛超速行駛的汽車相撞,導致車上乘客受傷,于是乘客要求兩輛車的車主在自己的責任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自己的過錯;兩名年輕人喝醉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路人A,并分別毆打了路人A,導致路人A受傷,因此路人A要求兩名年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兩起侵權案件中,有兩名侵權人,但兩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并非共同策劃,而是兩起侵權行為同時對同一受害人造成了損害。本案中,受害人要求侵權人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各自的責任,即各負其責。此時,侵權人承擔的責任為比例責任。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分擔責任是指各股份責任人分擔同一民事責任,并承擔一定份額。在對外和對內關系上,各責任人只對自己的那份責任負責,相互之間不承擔責任。權利人無權要求特定責任人承擔超過其應負的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各方承擔責任,消除自己的債務。承擔股權責任應當滿足以下構成要件:一是主體多元化。即兩個以上民事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二是同樣的法律后果。兩個以上民事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所產生的民事責任是相同、性質相同的。
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C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從別人那里購買了一輛報廢機動車,引發了交通事故。受害人會要求C和賣家共同承擔責任。此時,由于第《民法典》條明確規定了這種情況的責任方式,雇主與雇員、賣方與買方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只要受害人向其中一人主張權利,其中一人承擔責任,所有債務關系就消除了。
什么是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任何責任人有義務全部承擔的民事責任。在對外關系方面,權利人可以要求連帶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任何連帶責任人的還款,可以免除其他連帶責任人相應的還款責任;債權人可以免除連帶責任人的債務。同時,對相應范圍內的其他連帶責任人也產生債務減免的法律效力。就內部關系而言,責任人實際承擔的對外清償責任超過其應承擔份額的,可以向其他連帶責任人尋求賠償。
共同責任和連帶責任是多數責任中相應的兩種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兩者的主要區別如下:一是責任要求不同。對股權責任發生的原因沒有特殊要求。均是由于責任人違反法律義務或約定義務造成的;而連帶責任的設立不僅要求責任人違反法律義務或者約定義務,而且還要求責任人之間存在法律義務。共同關系。二是責任效力不同。在份額責任中,每個責任人僅對其自己的份額負責;連帶責任不僅在權利人與各責任人之間產生效力,而且在各責任人內部產生效力,各責任人應當對權利人承擔全部責任,無論其責任是否超出對內的范圍。確定每個負責人的責任份額。但是,責任人對權利人履行了全部義務后,可以就超出其責任份額的部分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正確的。第三,法律要求不同。共同責任是大多數人的責任規范;至于連帶責任,由于可能會增加責任人的責任,因此法律對其有嚴格的要求,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即連帶責任適用法定原則。
《民法典》文章
第一百七十七條兩人以上依法承擔比例責任。責任大小能夠確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大小難以確定的,應當平等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要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的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按照平均分擔原則。連帶責任人的實際責任超過其責任份額的,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以案例闡釋法律
2008年11月25日5時30分左右,小張駕駛一輛魯F1xxx5貨車在高速公路某路段與小王駕駛的一輛同向行駛的客車相撞。兩車沖下路基,客車側翻。車上乘客小李當場死亡。交警部門認定,貨車司機小張負主要責任,客車司機小王次要責任,小李不負事故責任。車管部門登記的陸F1xxx5號牌貨車并非事故責任車。該車牌登記的貨車車主為A運輸公司,實際車主為小趙。小趙知道了篡改車牌的情況,并收取了篡改費。這輛公交車的實際車主是小王。事故發生后,小李家屬要求小張、小王賠償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家屬生活費等共計100萬元。并請求A公司、小趙、小張、小王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案中,根據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肇事貨車司機小張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公交車司機小王是事故的次要責任。小王也是這輛公交車的實際主人。因此,小王應對本案事故損失承擔次要賠償責任。雖然小張、小王的責任比例不同,但事故是由雙方共同侵權造成的。因此,小張承擔小王的責任,小王承擔小張的責任,各方均應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陸F1xxx5貨車登記車主、實際車主小趙明知小張使用自己的機動車牌照,但并未制止、提供便利,并允許該假牌照貨車通過。在高速公路上行駛。A公司、小趙的該行為屬于將機動車號牌出借他人使用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機動車管理法律法規。將機動車號牌出借他人套用,將導致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套套上道路行駛,增加道路交通風險,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涉及登記機動車的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牌出借人也有過錯。牌照出借人應當對登記車輛造成事故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因此,A公司和小趙應對小張承擔連帶責任。(類似生活例子可參考案例:趙某明等人訴魏德平,煙臺福山區汽車運輸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2014年第《最高人民法院公報》號第5期)
法官陳述
1
在股份責任中,各民事主體應當承擔的份額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責任大小可以確定。兩個以上民事主體不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的,可以根據各民事主體造成損害的可能性確定責任份額。判斷這種可能性,應當考慮各民事主體的過錯程度、未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履行義務的具體行為與法律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的緊密程度等因素,原則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等。二是責任大小難以確定。由于案件的復雜性,難以區分每項不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的行為對損害后果的影響有多大。針對這種情況,《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責任大小難以確定的,各行為人應當平等承擔民事責任。
2
連帶責任的適用遵循嚴格的法律原則,必須有充分的法律規定或明確的合同約定才能適用連帶責任。由于債務人或侵權人的連帶責任實際上是為了保護債權人或受害人的利益,債權人和受害人可以要求部分或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相當于擁有了更大的權力來保護債權人或受害人的權利和利益。債權人和受害人的利益。利益上,責任人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民法典》對于連帶責任情形有明確規定,如第1197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利,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以及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機動車當事人責任的,由發起人、掛靠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等等。
3
連帶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后,可以依法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必須履行義務。其次,其他連帶責任人必須共同免除履約義務,即主債務人的債務因連帶責任人的履約而全部或部分消滅。第三,連帶責任人必須超額履行義務。如果金額未超過其份額,則不能行使追索權。連帶責任當事人有權要求其他債務人清償超出部分,其他債務人應當清償的部分按照各自的份額確定。如果其中一個債務人無力償還,則該債務人無力償還的部分,可以按照公平原則,由追索權人和其他債務人按各自份額比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