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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滿后,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雙方都想續簽,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要注意續簽期限不超過二十年。如果租客不想續租,承租人需要及時退房。退房時,房屋應按協議或根據房屋性質與使用時相同。
《民法典》第733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處于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過的狀態。
2.合同到期前不想再租房怎么辦?
如果合同到期前不想再租房,則應向房東支付違約金。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雙方未約定違約金的,出租人可以根據給出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后也應當履行債務。
3、房屋租賃糾紛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指爭議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協商、協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爭議的和解協議。
請求調解。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中立第三方的努力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爭議任何一方請求解決的爭議,依法進行審理、調解并作出裁決的準司法行為。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和解又不愿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或者通過其他方式不能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期限。
至于租金到期如何處理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已經給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