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最近新聞沸沸揚揚,女研究生在西安某之星汽車有限公司花66萬買奔馳汽車還未出4S店時,發動機竟出現了漏油現象。當守法者在無助哭訴的時候,當奸商們在欺詐誠信的時候,當監管部門在裝聾作啞的時候,我們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朋友在問:研究生購買的車已經完成交易了,她還能解除這個合同嗎?損失由誰賠償?這個4S應該受到哪些處罰?等等!好了,下面,上海律師事務所綜合大家的情況,就圍繞這13個方面的問題,逐一進行解答:
問題之一:女研究生辦完購車手續以后,是否已經完成交易了?這輛問題奔馳車的主人現在是誰?
根據《合同法》第133條的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當女研究生簽訂各種手續后接到車鑰匙時,這輛車的所有權就轉移到女研究生的身上。但由于該車質量不達標,女研究生未開出4S店的大門就發現問題返回與店方交涉。根據《合同法》第148條的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買賣合同當場解除,這輛車的所有權在短暫轉移到女研究生身上后,又迅速轉移給4店。所以,這輛奔馳車的所有權人仍然是4S店。
問題之二:如果這輛問題奔馳車出現毀損、滅失,風險應由誰來承擔?
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同時,該法第148條也明確規定:“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問題之三:女研究生買了車,辦完手續后,是否有權要求退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5條也明確:“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責任要求。”第20條也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第24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并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因此,女研究生是有權要求退貨的。
問題之四:除了要求退貨,女研究生是否有權賠償?
上海律師事務所回答是肯定的!這主要看4S店在銷售此車時,是否知道此車有質量問題。如果不知道此車有質量問題,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0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之規定,可以根據自己的損失情況,要求適當數量的賠償。
如果4S店在銷售此車時,明明知道此車有質量問題,仍然銷售,則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之規定,要求予以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貨款。”
問題五:4S店是否要無條件接收這臺已經銷售的問題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9條明確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4S店必須無條件接收這臺問題車。
問題六:4S店額外收取女研究生12575元的金融服務費且不開發票,是什么行為?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10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據女研究生反映,她在貸款買車時,4S店還收取了她12575元的金融服務費,并未告知緣由,也未提供相關服務。劉女士強調說,當時她還質疑過為何這筆收費不能刷卡也不能開發票,只能微信轉賬。一是涉嫌構成欺詐,應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查處;二是根據我國《稅收征管法》等相關規定,該單位可能存在擅自設立賬外賬、逃稅漏等情況,應由稅務機關進行查處。
問題七:女研究生本應可以一次性支付全款的方式購車,但在工作人員的詐騙之下通過貸款方式來分期支付。現在購車合同解除了,但這個貸款還必須按期償還。那么,這個損失由誰來承擔?
因為購車的貸款是以女研究生本人的名義來辦理的,銀行是善意第三人,根據《民法總則》及《合同法》相關規定,銀行是不能背這個鍋的,在女研究生與銀行的貸款協議解除之前,她必須每月按時償還這筆款項以及相關的利息等費用。
女研究生承擔了這筆費用以后,是不是就應該吃啞巴虧呢?——不會的!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此筆費用應該由4S店來承擔。也就是說,女研究生承擔這筆費用后,應當向4S店追償——他們才是最終的責任承擔者。
問題八:4S店在賠償了女研究生大筆款項后,應該如何挽回損失?
如果是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0條之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4S店在賠償了女研究生大筆款項后,可以向他的上級單位——奔馳汽車中國區域的代理商進行追償,由他們對其進行補償。
上海律師提示如果產品本身沒有問題,是員工們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碰撞損壞,則應根據責任原因,確定合適的賠償比例,由相關人員分擔賠償全部或者部分。
問題九:哪些單位對此負有監管和協調處理職責?如果怠于履行職責,怎么辦?
對于普通商品的銷售問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但對于汽車這種特殊商品的銷售問題,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7條“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之規定,由商務局負責。
對于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調查。
對于4S店額外加價的問題,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的物價局負責查處。
對于消費者遇到的糾紛問題,由當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負責配合調查和處理。
對于這些單位怠于行使職責,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涉嫌官商勾結的,可以提供線索后向當地紀委監察委舉報,由其對瀆職貪腐等情況進行立案查處。《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十:女研究生向有關部門投訴后,相關部門應該如何處理?
主管部門在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后,應在職責范圍內進行初審,如果符合受理條件,應正式受理并進行處理。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應及時告知。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2條規定:“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該法第46條規定:”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7條也明確,消費者協會應該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應該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同時,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53條也規定:“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投訴人。有關行政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投訴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消費者其他解決爭議的途徑。”《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問題十一:這個4S店應該受到哪此處罰?
第一,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召回問題車并向社會公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3條第2款規定:““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檢驗,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檢驗結果。
有關行政部門發現并認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41條規定:“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責令改正,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二,罰款。《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對于額外加價的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6條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可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責令停業整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6條之規定,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根據情節情況,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
第四,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之規定,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或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問題十二:女研究生是為了慶祝生日才去購車,現在買回了一臺問題車,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女研究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女研究生是為了慶祝生日才去購車的,現在車有問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精神上造成一定損害,這是很明顯的。但損害一定就有賠償嗎?
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據為《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范性文件。上述法律規定主要集中在侵權責任法領域。依上述法律的相關規定,一般認為,只有當人身權和財產權被侵害時才可能造成精神損害。
我國《合同法》第122條也明確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該條規定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即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既是違約行為,同時也是侵害了對方人身或財產權益的侵權行為,從而產生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在此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侵權之訴。據此,通常情況下,該女研究生只能以違約或者侵權進行二選一來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問題十三:以后如果我們遇到此類問題,正確做法應該怎樣的?
時刻要記住:法律是我們最大的“護身符”,依法維權是我們的基本途徑。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之規定,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進行:
一是主動與對方溝通協商,最好是通過書面方式進行正式通知對方。
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是可以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是可以借助媒體,實事求是地公布相關情況,求得輿論支持。如果你不能像新聞中的女研究生一樣,拋開文化人的身份去與他們對峙,那么你還可以找專業上海律師來替你出頭露面,解決難題,一舉兩得。
策法上海法律咨詢網,讓法律咨詢更簡單!資深律師坐鎮,百人律師團隊,為您提供專業刑事_離婚_債務_房產_勞動_合同_征地拆遷_醫療事故_公司經營_建筑工程_行政訴訟_人身損害_知識產權_涉外金融等律師服務。同時您也可以在線留言,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將及時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服務,上海律師咨詢電話_400_9969211。
(文章來自網絡_僅供普法參考_如有不妥請及時聯系處理_如有法律問題請撥打律師電話咨詢)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公訴審理程序規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公訴審理…
2024-08-10 15:03:02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鑒定病歷提取規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鑒定病歷…
2024-08-02 06:12:24 刑事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越來越重視財產繼承。在財產繼承中,受遺贈人的角色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受遺贈人是通過遺囑將其財產分配給…
2024-08-02 05:50:43 刑事涉外合同是國際貿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涉外合同起草中,語言優先條款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條款,在涉外合同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本…
2024-07-19 19:37:00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執行檢察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執行檢察日的解…
2024-07-18 01:12:38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司法拍賣刑事財產清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司法拍賣刑事…
2024-07-17 19:37:12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訴訟前訊問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5個相關介紹刑事訴訟前訊問的解…
2024-07-17 06:33:14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新加坡EHS刑事責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新加坡EHS…
2024-07-15 17:15:47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中國關于刑事審判條約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中國關于刑事…
2024-07-14 14:10:17 刑事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涉外刑事起訴程序規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涉外刑事起訴…
2024-07-14 01:42:17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