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如果是刑事案件,解決刑事糾紛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判決。犯罪輕微的,檢察院可以不起訴,但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的,可以依法酌情從輕或者從輕處罰。1、刑事糾紛的解決
刑事糾紛解決如下:
1.處理刑事案件只有一種方式,那就是通過法院判決。
2、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檢察院可以不起訴,但這個比例很小。
3、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化解矛盾的,可以依法酌情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糾紛,罪犯不叫糾紛,叫犯罪,是一種需要懲罰的行為。刑事犯罪不僅需要賠償,還需要判處監禁。
2.民事糾紛和刑事糾紛有什么區別?
民事糾紛與刑事糾紛的區別在于:
1、雙方主體不同。民事糾紛的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刑事糾紛的主體是國家;
2、法律標準不同。民事糾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為依據,刑事糾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為依據。
3、刑事糾紛的主體有哪些?
刑事訴訟主體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為實現訴訟目的而享有一定訴訟權利、承擔一定訴訟義務的人。刑事訴訟主體一般分為國家專門機構、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主體通常不包括國家專門機構,但其他主體的范圍也有差異。狹義主體觀認為,刑事訴訟中人權保護的主體只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第二種觀點認為,所有其他科目也包括在內。訴訟參與人包括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證人翻譯員等;第三種觀點認為,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主體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