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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美國刑事大案知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美國刑事大案知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詐騙案本身不是民事糾紛或民事案件,屬刑事案件范疇。
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詐騙罪是數額犯,行為人采用詐騙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詐騙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和《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在美國,殺人罪包括重罪-謀殺和非謀殺,謀殺罪在美國部分州分兩級,少數分三級,還有些不分級,只存在重罪謀殺和極端輕率謀殺,美國刑事法中一級謀殺包括兩種:有預謀的目的謀殺,還有就是在實行特定種類重罪中發生的重罪-謀殺, 將謀殺分級的目的主要是選擇刑檔,意思大致通我國刑法中的情節刑檔,一級謀殺是很可能被判死刑的,但是僅限于保留死刑的州
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1947年7月9日出生于美國舊金山,因名字簡寫為OJ而得到“果汁先生”的昵稱。辛普森原是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在1973年,辛普森創下記錄,成為在一個賽季中帶球沖刺超過2000碼的第一人。1985年,辛普森入選美國橄欖球名人堂。從職業球賽中退役后,辛普森成為擔任電視體育評論員并從事演員工作。
1995年,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兩宗謀殺罪,受害人為其前妻妮克爾·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一位餐廳服務員羅納德·高曼(Ronald Goldman),即辛普森殺妻案。刑事審判因證據存有漏洞,被判無罪。后,布朗(辛普森前妻)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賠償。1997年2月5日,陪審團一致認為,有足夠證據說明辛普森應為高曼的枉死和對布朗的毆打行為支付民事賠償,共計三千三百五十萬美元。
2007年9月,辛普森在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被逮捕,被指控犯有持槍搶劫和綁架等多項重罪。2008年,他被判有罪,并判處33年監禁, 9年內不得保釋。辛普森現在內華達州洛夫洛克的洛夫洛克懲教中心服刑。
美國刑事、民事是分開的,因此,在刑事審判中,涉嫌殺妻的辛普森勝訴了,因為證據被污染,程序不合法。但是,在民事訴訟中,辛普森卻敗訴了。
民事法官認為辛普森是殺人犯所以要賠償其妻子家人,而刑事法官認為辛普森無罪,因為證據不充分。
民事法官就是根據現場證據的常理推斷得出結論,作出民事判決;刑事法官則根據刑事判決的絕對排他性原則的方式判決辛普森無罪。
當地時間2017年7月20日,因持槍搶劫獲刑33年入獄,正在內華達州監獄服刑的前著名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得到假釋委員會的批準,將于近期獲釋。
肯定不是怕坐牢或者刑訊逼供。美國是個法制森嚴,綿密的國家,整個國家的一切行為以法律為基礎,而且講究人權和倫理。所以坐牢除了沒有自由,基本的生活是不差的,吃穿用度,住的,醫療,適當娛樂都可以保障,而且有嚴格標準。至于刑訊逼供,那個對恐怖分子,威脅國家安全的人可能會存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不會,再說美國的槍手一般作案后都會承認殺人,而且會非常痛快,沒必要刑訊逼供。
一般槍手殺人,有這幾個動機和情況,一精神病患者,神經質,他們的活動已經沒有邏輯性。二,性格偏執狂,以殺人為樂,想發泄一下,三,對社會,某個人,團體,政府,某些事嚴重不滿,想報復社會,
四,有政治,經濟,個人仇恨在里面,想制造事件來吸引人注意,達到某種目的,
不管什么情況,很多人既然選擇殺人,說明他自己也不想活了,對社會,政府,自己人生失望。絕望,產生了跟其他人一起死,死也要拉人陪葬的念頭,再說就是不自殺,也要死刑,長期坐牢,反正覺得人生沒意思了,很多殺人者本來就不想活了,類似于自殺炸彈,人體炸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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