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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局刑事技術簡報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局刑事技術簡報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之前是認為有疑問,認為不是他。原因如下
碎尸扔進下水道,根據監控時間來看,能夠有碎尸作案動機的只有他的丈夫,然而他丈夫有動機,沒有條件。
時間緊迫,跟11歲的女兒同住,鄰居隔音效果差,抽馬桶的聲音互相都能聽到,房子又小,50多平方,無法在房間碎尸,那么只能跟同謀口頭約定某日在地下車庫碰頭運走尸體,可是地下車庫又有監控。
所以這些條件讓人們有疑問。
可是警方已經公布,是他丈夫殺害碎尸并扔進化糞池。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對被害人的前任公公采訪時,獲得信息,許兇手之前曾經長期從事屠夫工作。并且從事多年,后來跟被害人借了一大筆錢,干脆自己去上海辦了一家鴨子養殖場,但是賺的錢卻投資股市賠了,后面他們2人結婚了,但是兇手秉性不改,依然各種炒股失敗,連最近裝修房子的錢也是借的。日
7月25公安發布會消息:
公安一開始就調取了監控,確定了監控形成了閉環,判斷女士還在樓里。排除了偵察兵,物業工作,鄰居家分尸,熟悉監控等網絡傳言,確定了是分尸!然后分散拋棄。說一早就鎖定嫌疑人,但為何22號才抽糞,純粹是因為天氣原因,警方沒說為何是天氣原因,但估計跟之前一直發大水有關,地下水彌漫。
所以有疑問,但是也能說出原因。
第一多年屠夫工作經驗。肯定有屠夫工作工具。分尸較于常人,比較容易。
今天上午,杭州公安以現場直播的方式公布了來女士被害的真相,兇手果然跟大家猜測的一樣,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
據了解,公安部門是在38車糞水里通過沖洗、篩選的方式找到了跟來女士DNA符合的人體組織,才最終確定許某是犯罪嫌疑人。天網恢恢,在鐵證面前,許某終于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他是趁來女士睡熟后將其殺死,然后分尸沖入下水道。手段之狠毒,簡直令人發指!
不過,這次案件的疑點還有很多。
第一,許某大半夜的分尸自己的妻子,不可能沒有動靜,他是用什么手段讓家中11歲的女兒和周圍的鄰居都聽不到動靜的?他可以用安眠藥讓自己的女兒睡熟,但不可能讓鄰居們都服下安眠藥吧?
第二,公安部門搜尋了十幾天,如果不是利用抽檢化糞池找出跟來女士DNA匹配的人體組織,根本找不到任何相關的線索。而根據監控顯示,事發時許某并沒有離開小區樓,他在拋尸的過程中是如何做到不留痕跡的?
當然,杭州公安肯定還會繼續調查,真相總會大白。現在最可憐的是來女士的兩個女兒,突然遭遇如此大的飛來橫禍。尤其是11歲的小女兒,面對親生父親殺死親生母親的殘酷現實,這份巨大心理陰影該如何才能抹平?即便是治好了心理創傷,她的撫養問題又該如何解決?許某的兒子跟她沒有血緣關系,來女士的大女兒又會記恨她的父親殺了自己的母親,他們會對這個小女孩做出怎樣的選擇?
從警方的發布會來說,來女士是被二婚老公殺害并且分尸,這一點應該沒有疑問了,警方已經得到了口供,另外從警察帶走犯罪人的方式來看,是戴上手銬腳鐐帶走的,這也充分說明了警方已經認定犯罪事實:“預謀故意殺人罪”。但是仍有疑點。
來女士應該是在7月5日凌晨時間被害的,但是,由于犯罪人需要分尸處理,現在又是夏天,天亮的早,幾個小時時間是來不及處理尸體的,必須先藏匿起來。
犯罪人是如何藏匿尸體不被小女兒發現的呢?只有仍然把來女士放在床上,謊稱病了或者不舒服騙騙小女兒了。
但問題是小女兒還小,聽到媽媽不舒服或者病了,就不想著看看媽媽?
根據媒體報道,犯罪人處理尸體之前支開了小女兒。
但是,7月5日是星期天,來女士小女兒并沒有上學,正常來說,周末時間是應該在家里度過的。因此就算犯罪人故意支開了小女兒,小女兒又能在外面多長時間?犯罪人就不怕小女兒突然回家撞上?
再說,來女士是被分尸的,肯定會有很強的血腥味,小女兒回家后難道聞不到味道?
從犯罪人接觸警方和媒體的表現來看,似乎他并不是個弱智,而且還有看不起來女士智商的意思。
那么問題來了,他為什么這么做?
第一,因為拆遷房的問題,他與來女士有分歧矛盾,如果來女士被害,警方調查出來這些并不麻煩,他是最大嫌疑!
就目前警方披露的信息來看,其實疑點還是很多,有不少按照常理無法解釋的地方,但許某某是殺人真兇這事應該是肯定的了。
①想把一個一百多斤的人體分尸、粉碎、處理很麻煩的,就說第一步,切大塊的時候血液飛濺啊,但在其家中一開始未發現任何的血跡。更不用說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聲音更是明顯,別說剁大骨頭,剁餃子餡都能把全樓人吵起來。那他是在哪里、經過何種隔音處理后實現碎尸的呢?
②許某某作案之前有預謀是肯定的。但相關的作案工具呢?從兇器、粉碎用具、裝尸塊用的袋子等等,沒有任何信息。之前警察把整個小區搜了個底朝天,沒什么任何痕跡,并且還連續兩次發公告排除許某某的嫌疑(也有可能是警方的煙霧彈),但無論怎么樣,這是個疑點。
③有沒有共犯?比如許某某的兒子?這是假設。為什么呢?這個一個案子,靠一個人單獨完成,在時間上和體力上都是一個挑戰,并且許某某作為重點懷疑對象,他的一舉一動都被人關注,而他兒子會不會在給他做善后的工作呢?協助他完成這次兇案。包括前面提到的作案工具的處理。
最后,給警方點個贊吧,起碼審訊工作神速,一晚上就撬開了許某某的嘴!
有不同同意,歡迎大家評論。
我覺得應該有。要不然很多疑點解釋不通。如果有人背后接應,就可以解釋的通了。
首先分析什么人才會冷血沒人性呢?肯定是恐怖分子或者毒販、賭徒或者有殺人前科的人。
黃賭毒一般都是同時出現。恐怖分子可以暫時排除。那么就先調查許某某是不是毒販和有沒有殺人案。毒販賭徒都是不要命的人,毒癮上來了什么事都能做的出。
18年前少女被害案很可能是許某某約會“老相好”時她媽媽不在家,發現少女在洗澡起了色心,強奸未遂害怕被揭發殺害了少女,然后用毛巾除去指紋等一切痕跡。
其次,來女士的尸骨怎么怎么躲避監控被分散拋棄的?很可能有暗地里的接頭人打掩護協助作案。
這個接頭人不是他兒子,很有可能是他賭博時的債主或者販毒的街頭人。因為賭博販毒的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人,為了錢謀財害命也有案例。許某某許諾接頭人大量好處,他把來女士尸骨用垃圾袋裝好后趁著夜色和暴雨從陽臺扔到路對面沒有監控區域的草地(也或者他避過監控提前把尸骨藏到地下室某個角落),然后接頭人開車借著月黑風高夜分散拋尸。
最后,以上之前推測,目前案子還是疑點重重,警方可以提取許某某近三個月的通話記錄,也有可能他不是用本人的號碼。那就監控最近一個月突然不用的手機號,總有線索順藤摸瓜,抓到背后的接頭人,說不定還能破掉很多“案中案”。
許某在接受采訪時說:她一個人走不出去的,以她的智商,以我這么多年的了解。
這就是暗示受害人來女士是不可能自己走出去的,也許是無意,也許是為了混淆視聽,都有可能性。
但是根據警方的通報來看,來女士是被許某分尸的,分尸是極其惡劣行為,就拿我們普通人來講,看到尸體都會離著遠遠的,都不敢靠前,幾個人能有許某這么大的勇氣。
我偏向是許某一個人所為,因為知道的越少,反而對他越有利,只有自己的知道,想怎么說就怎么說,想怎么編就怎么編。
而小區的監控完好,從來女士失蹤到許某和大女兒一起報警這40多個小時里,進出涉案房屋那一棟樓的都有誰,除了走親訪友的以外,有沒有人出入過來女士的家中,這其實很好查證的。
有人說他的大兒子嫌疑大,你也不動動腦子,那天以及第二天他的大兒子去過涉案房屋嗎,警方都已經將整個樓的冰箱、洗衣機以及櫥柜都翻了一遍,才最終確認人沒有在這些地方,而且要鎖定嫌疑人,一般都是全部鎖定,統一收網,而不是先抓捕許某,讓另外一個嫌疑人有可乘之機逃跑。
你不要猜測了,警方已經證實就是許某某獨自作案的。
之所以這個案件會有這么多疑點沒透露,那就是警方認為不需要透露,透露的話,難免會有不法分子利用。
你看過記者采訪許某某的視頻嗎?他說出的話完全就是誘導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個案件。
就從他說來女士半夜失蹤,他說來女士半夜穿著吊帶睡衣出門,當他說完這句話時候,我們第一點就想到,一個女人大半夜穿那么少,肯定出去偷情才會被害,這也正是許某某想讓我們進入這個圈。
奈何警方不是吃素的,案發第二天警方初步認定來女士失蹤不是偷情,極大可能兇手就是許某某,并且立刻尋找證據,果然在垃圾站采取到來女士血跡,為了不打草驚蛇,派人暗控許某某。
接著在許某某認為警方破不了案的時候,警方來個回馬槍,直接抽干化糞池尋找證據,果然不出所料,證據就在化糞池里。
許某某說的話不是隱約透露還有別人,他的話就是在自導自演,迷惑警方視線而已。
許某分尸是一種十分殘忍的行為,這個行為是犯法的,若是被發現了,毫無疑問就是會被判處死刑的,就是死路一條。
做這樣的事情,越私密越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試問若是一個人在做這樣的事情的時候,他會讓別人和自己一起做嗎?
他就不怕別人會出賣他嗎?還有這是在殺人呀,即便是他有同伙,他的同伙就不怕自己知道的太多,被滅口嗎?
所以說許某很大程度上是自己作案的不會有別人的。
再說了許某殺的人和其他的人不一樣呀,他殺的可是他的妻子以及他的衣食父母呀。可以說他是上門女婿,屬于是軟飯硬吃!
他的所有的開支,都是需要靠女方的, 他還是一個賭徒,這樣的人可能是沒有錢的。
他連自己最為親密的人都敢殺,這樣的人誰敢給他一起合伙殺人呢?
況且他殺人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妻子來女士的財產和房子,既然是為了利,肯定最終都是自己拿到手才是他的目的。
若是找了合伙人,是不是就要把錢分給合伙人一半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局刑事技術簡報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局刑事技術簡報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