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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如果你被用人單位解雇,你每年可以獲得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在雇主任職最長不超過十年。兩個月。
工作不滿半年的,按一個月給予經濟補償;工作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給予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規定向勞動者提供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經濟補償外,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額的50%追加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并且按照勞動者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補償。
辭退補償金一般在員工辭職后半個月內支付給員工。我提醒您,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照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標準執行。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
被辭退職工作為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月工資不是基本工資,而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職工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的支付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