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的流程是雙方向當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并按照公證機構的要求提供財產分割協議、雙方身份證及相關材料。提交材料后,公證處將依法受理。審核無問題后出具公證書。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何公證?
(一)申請。
公民、法人向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標志著公證活動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第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理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代理資格證明;
3、需要公證的文件;
4、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財產權屬證明;
5、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材料。
(2)驗收。
受理標志著公證機構公證工作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七條規定:“公證機構應當受理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利害關系人就申請公證事項不存在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機構的業務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由本公證機構管轄。公證機構受理申請后,須在公證登記簿上登記;公證事項負責人應當制作受理通知書并發送給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并開始建立公證檔案。
公證處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協助當事人起草、修改、制定法律文書。
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機構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作出公證前,對申請公證的事項及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從法律和事實兩個方面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證書。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保證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出具公證書
其實,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后,最重要的是及時辦理離婚證,因為如果雙方沒有取得離婚證,財產分割協議就不會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都會受到影響。公證時需提供。離婚證明。盡快簽署財產分割協議符合雙方的最佳利益。
夫妻雙方辦理財產公證的,可以向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涉及不動產的,應當到不動產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如需辦理財產公證,雙方需自愿同意辦理財產公證并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雙方同意并且能夠配合的,可以到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
2、夫妻財產去哪里辦理公證?
夫妻雙方辦理財產公證的,可以向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涉及不動產的,應當到不動產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如需辦理財產公證,雙方需自愿同意辦理財產公證并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雙方同意并且能夠配合的,可以到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
1、首先,辦理婚后財產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明;與約定內容相關的財產權屬證明;雙方起草的協議;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須親自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并填寫公證申請表;
3、公證員受理公證申請后,公證員將根據產權協議的內容審查產權證書,詢問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填寫公證面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在公證人面前簽署財產協議。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憑收費收據領取公證書。
3、夫妻財產經過公證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財產協議不必經過公證,但經過公證的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協議。夫妻簽署的財產協議不需要公證作為其有效性的要求。
很多人認為夫妻財產協議需要公證。未經公證的,財產協議不成立、不生效。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公證”是夫妻財產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意思一致,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無論是否經過公證,書面協議都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是否經過公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就夫妻財產協議的內容達成一致。如果謹慎的話,最好委托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
辦理婚姻財產公證,首要條件是夫妻必須合法結婚。同時,夫妻雙方必須真實、自愿地對共同財產進行公證。最后,夫妻雙方必須親自辦理公證,任何其他人不得代為辦理。辦理財產公證時,可以約定的財產范圍: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婚后財產;可以約定共同所有或者按股共享。各地公證費的標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