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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是我們生活中很常見的現象,但是要還錢卻并不容易,有時甚至需要訴諸法律來解決。當我們訴諸法律手段時,我們必須去法院起訴。但他們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時往往無視法院的原則,給自己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損失。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民事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實踐以及處理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遵循哪些原則。
1、人民法院審查起訴貸款糾紛案件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沒有書面借條或者無法提供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或者兩名以上與其無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以支持其主張。宣稱。
2、民間貸款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如果超過這一限額,超出部分的利息將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和貸款人對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計算利息。
3、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以獲取高額利潤。如果在試點過程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則僅返還本金。
4、借款人與借款人對是否有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5、公民之間定期無息貸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非正常無息貸款催告后不還款的;若催款后貸款人要求償還利息,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6.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于違法活動,其借貸關系將不受保護。雙方違法借貸行為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予以處罰。
7、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不承擔擔保責任。具有真實意愿保證債務履行的,應當視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八、行為人以借款人名義開具借條代借款人借款,借款人不承認且行為人無法舉證的,行為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九、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該貸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十、債務人可能轉移、變賣、隱匿涉案財產的,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當然。保全財產屬于生產資料的,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取適當的方法,盡量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財產損失。
出現民間借貸糾紛最合理的打官司方法
訴訟是大多數人回避的話題。但你能做什么呢?如果老家伙扣著你的錢不肯還給你,你就拿他沒辦法了。我們老百姓只能到法院提起訴訟,采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