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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3年1月1日起
新修訂的《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物業費應該收取多少以及如何界定?
如何解決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問題?
物業管理公司降低服務標準或擅自放棄管理怎么辦?
對于大家都關心的問題
市城管局物業科副科長阮志艷
對市民關心的問題提供權威解答
若因物業服務發生矛盾或糾紛
可以通過哪些渠道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業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通過以下渠道解決問題:
一是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發現庭院燈、單元門等共用設施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或走廊、公共區域堆積垃圾等情況,可直接與物業管理人員溝通。所在社區的物業服務公司。反饋;
二、如果業主對物業服務商的服務不滿意,經溝通物業服務商未積極回應,業主可以向市、縣(區)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我們的投訴熱線將在公眾號和媒體上發布。如果業主沒有時間關注這些信息,也可以直接撥打市長熱線(12345),業主的問題將直接轉至相應部門處理;
三、業主也可以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投訴,街道辦事處將依法對業主的申訴進行調解。
如何解決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問題?
針對業主大會召開難、業主決策難等問題,在《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過程中,我們重點關注業主自治:
一是明確了建設單位未提出申請、無法提供前期準備材料、組織業主決策現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設施配置不足等問題。老小區物業服務室,確保業主會議順利進行。為會議的召開、決策和運行提供保障;
二、按照《黑龍江省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住宅小區無法設立業主委員會時,支持設立物管委員會,接管業主委員會職責,并進一步增加業主自治實體的比例;
三、為了保障業主的知情權,《條例》中明確規定,業主大會的表決結果和決定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應少于十天。
如果業主委員會想重新選舉該物業
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選聘物業服務單位時,除非業主決定繼續聘用原物業服務單位,否則應當依法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人和中標物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市、縣物業管理部門備案物業管理招標信息。
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情況通報房產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競買人少于三人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縣(區)物業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協議選擇物業服務單位。”
如何確保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和價格一致?
《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質量、價格一致的服務,遵守《物業服務規范、標準;
及時告知業主安全合理使用物業設施設備的注意事項;
接受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監督”等九項規定;
此外,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和聯系方式、客戶服務和工程維護電話;
物業服務合同包含物業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等八項信息,方便業主監督日常物業服務。
物業費應該收取多少?
如何定義?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市、縣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物業管理部門根據物業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內容制定相應的物業服務費基準價和浮動幅度。依法制定等級標準等。向社會公布,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進行調整。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可參照基本物業服務項目清單、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和浮動幅度,遵循合理公開、收費和服務水平優質的原則及價格,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人員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降低服務標準或擅自放棄管理怎么辦?
《大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物業服務提供者擅自減少服務項目或者降低服務標準的,由市、縣(區)物業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逾期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物業服務提供者擅自放棄管理的,依照《黑龍江省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由市、縣物業管理部門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不得參與物業管理。服務招標活動;
如有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
物業服務企業兩次以上擅自放棄管理的,除依法給予處罰外,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承接新的物業服務項目,其法定代表人、股東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新設立物業服務企業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