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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張夢婷)8月2日,晚報傳媒·幫您律師團成員接待了專程前來咨詢的市民趙先生。趙老師表示,自己因工傷無法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對公司對他的安置和補償措施有疑問。
我所值班律師嘎文和對趙律師的提問進行了詳細解答。
趙老師:兩年前在工作中被重物墜落砸中,被診斷為八級工傷,傷愈后回到原公司工作,應該得到怎樣的安置和賠償我收到?
嘎文和:工人工傷康復后,可以享受免費勞動能力鑒定。根據(jù)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勞動者可以根據(jù)不同的傷殘程度享受不同的待遇。
首先,有一次性殘疾福利。1至10級殘疾的,殘疾補助標準為每月繳費基數(shù)的27至7倍。殘疾越輕,福利就越小。
二是一級至四級工傷的職工,可以保留勞動關系、辭去工作崗位,領取傷殘福利。這一問題的最大特點是,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沒有終止,用人單位仍然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直至勞動者退休。
傷殘津貼為一級傷殘工資的90%,二級傷殘85%,三級傷殘80%,四級傷殘75%。相應的傷殘津貼標準將根據(jù)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不斷調整和提高。
勞動者有五級、六級殘疾,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辭去工作,用人單位發(fā)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70%和60%。相應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于五級、六級殘疾員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系,但員工可以主動申請解除勞動關系。
《工傷保險條例》還規(guī)定,除補貼外,勞動者應當由用人單位分配適當?shù)墓ぷ鳌τ谠敢饬粼谠瓎挝坏钠呒壷潦墯埣猜毠ぃ巨D崗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
趙老師:我上個月辭職了。聽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公司應該給我賠償。我想知道這筆錢是怎么算的?
嘎文和:工傷5級至10級的職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一次性發(fā)放就業(yè)補助費,工傷保險基金應當一次性發(fā)放就業(yè)補助費。向工人提供醫(yī)療補貼。
根據(j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按照解除勞動關系的州、市(州)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發(fā)放傷殘就業(yè)補貼和五級殘疾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分別按照27個月、11個月計算,六級殘疾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分別按照24個月、10個月計算。
七級殘疾員工分別享有21個月和9個月,八級殘疾員工分別享有18個月和8個月,九級殘疾員工分別享有15個月和7個月。10級殘疾員工分別按12個月和6個月支付工資。對患有職業(yè)病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標準在此基礎上提高20%。
因此,您領取的補貼應包括: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貼(18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貼(8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