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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辯護業績證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刑事辯護業績證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意思:1.動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并非如別人所說的那樣嚴重。
近義
辯解辯白申辯
反義
批駁駁斥反駁
例句
司馬遷因為替一位將軍辯護,得罪了漢武帝,入獄受了酷刑。
2.動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
例詞
出庭辯護
辯護,控訴的對稱。是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提出對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進行的申辯活動。是一種基本的訴訟職能。起源于羅馬共和制后半期。作為一項原則或制度,最早則是由資產階級在革命初期反封建斗爭中確立的。中國憲法和刑事訴訟法都規定了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意思是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
“護”,普通話讀音為hù,“護”字,在《說文解字》中的解釋為“救視也,“護”的基本含義為使不受侵犯和損害,如保護、守護;引申含義為救助,如護護。
辯護是指為某個人或團體在法庭或其他場合辯解、辯護,為其辯護,維護其權益或清白。辯護通常是在司法程序中進行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被告的權利,向法庭或其他相關方證明被告的無罪或減輕其罪責。
辯護可以通過口頭陳述、提交證據或其他方式來進行,可以由被告自己或其律師代為進行。辯護是法律程序中的關鍵環節,可以對案件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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