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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刑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未按規定保管發票刑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六種行為。 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應當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和公安機關報失,并在《中國稅務報》刊登“遺失聲明”。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屬于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丟失聯次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你司必須在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給購貨方,由購買方持該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由于保管不善會造成空白發票的丟失,下面對空白發票丟失的稅務處理進行分析,提出解決方法如下: (一)納稅人丟失空白普通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丟失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必須自行到轄區內的地級市報刊上刊登“丟失聲明”,然后填報《發票丟失被盜登記表》,持IC卡到國稅主管機關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稅務機關對丟失空白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二)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納稅人丟失空白專用發票,應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因此,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后,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刑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刑事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