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合同中明確規定,高空墜落的責任有三個方面:實施高空墜落的直接行為人承擔責任。無法查明直接行為人的,應當對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賠償。財產未采取保障措施的,依法承擔責任。承擔侵權責任。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合同中明確規定了高空墜落的責任是什么。2、物體從高處墜落,一樓是否免責?合同明確規定高處墜落物責任
合同中明確規定,高處墜落物的責任是:
1、高空墜物行為的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2、難以認定具體侵權人的,除非能夠證明其不是侵權人,否則對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者給予賠償;
3、物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的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54條:
禁止從建筑物內投擲物體。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建筑使用者得到補償。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使用者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公司等物業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發生前款規定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如果有物體從高處墜落,一樓是否可以免除責任?
如果有物體從高處墜落,一樓免責。墜落物體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法查明具體侵權人的,除非能夠證明其不是侵權人,否則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業主應當給予賠償。
法律基礎
《民法典》第1254條
禁止從建筑物內投擲物體。從建筑物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建筑使用者得到補償。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使用者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公司等物業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發生前款規定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依法查明責任人。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給大家提供參考。雖然現在法律行業的律師很多,但是大家在選擇律師的時候還是需要慎重考慮,盡量選擇信譽好、專業性強的律師來委托您,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