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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的費用,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
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哪些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哪些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本文將對承擔主體進行分類,結合最新的統計數據,總結這些費用的明細,列一個清單供大家參考。請大家在實踐中參考一下。
01
工傷保險基金繳納的費用
1、工傷醫療費、康復費:
醫療費用: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超出目錄和服務標準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為受傷職工承擔。目前實踐中,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做法。在許多地區,雇主不承擔費用;
康復費: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
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的伙食補貼具體標準由協調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沒有統一規定。
3、在協調區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沒有統一規定。
4、安裝、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因工受傷的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義眼、假牙、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需要注意的是,輔助器具一般應限于輔助日常生活和生產工作所必需的,且應是國內市場上流行的產品。如果因工受傷的工人選擇其他型號的產品,其成本會高于流行型號,并且必須自掏腰包。
5、生活不能自理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因工負傷的職工經傷殘等級評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日常護理的,日常護理費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
1)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社會工資50%;
2)大半生生活不能自理:社會工資40%;
3)生活不能自理者:社會工資30%。
六、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領取的一次性殘疾補助費和每月殘疾補助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號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認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該基金支付一次性殘疾福利;
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個人工資27;
二級傷殘:個人工資25;
三級傷殘:個人工資23;
四級傷殘:個人工資21;
5級傷殘:個人工資18;
6級傷殘:個人工資16;
7級傷殘:個人工資13;
8級傷殘:個人工資11;
9級傷殘:個人工資9;
10級傷殘:個人工資7。
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作致殘,被認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他或她將每月領取傷殘津貼。支付殘疾福利。
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個人工資90%;
二級傷殘:個人工資85%;
三級傷殘:個人工資80%;
四級傷殘:個人工資75%;
實際領取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差額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止領取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7、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工傷醫療補助適用于5級至10級殘疾,根據殘疾程度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統一的標準。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制定。可以到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詢。
【示例】廣東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傷殘就業補助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
5級傷殘:個人工資10;
6級傷殘:個人工資8;
七級傷殘:個人工資6;
8級傷殘:個人工資4;
9級傷殘:個人工資2;
10級傷殘:個人工資1。
八、因公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費、扶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費、扶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撫恤金。按照下列規定。
喪葬補貼:當地平均工資6;例如,目前深圳平均工資為元,那么喪葬補助費為元6=元。
扶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工死亡職工無法工作并為其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加收10%。每位受扶養親屬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個人工資40%(按月支付);其他親屬——死者個人工資30%(每人每月);喪偶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收10%;上述養老金在批準時確定的基金總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元。
2021年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元20=元。由于全國統一實行《工傷保險條例》,2022年一次性因工死亡撫恤金全國統一標準為元。該標準不分地域,全國統一。
9、勞動能力鑒定費:
職工遭受工傷,經救治傷情相對穩定,致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02
雇主支付的費用
1、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
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無薪裁員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損傷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區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根據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
實踐中,裁員期間加班費是否納入原工資福利計算,各地不盡相同。例如,粵高院《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若干意見》(2018)7、工傷下崗期間,職工原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停職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含加班工資)支付。《上海高院民一庭調研與參考》(2014)15號傾向于認為,停工期間的原工資不應包含加班費。
2、五級、六級殘疾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被診斷為五級、六級殘疾的,每月享受傷殘津貼。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安排工作有困難時支付。實際領取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補足差額。
5級傷殘:個人工資70%;
六級傷殘:個人工資60%。
3、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殘疾人就業補貼適用于5級至10級殘疾,并根據殘疾程度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統一的標準。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制定。可以到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詢。
例:廣東省一次性殘疾人就業補貼標準
5級傷殘:個人工資50;
六級傷殘:個人工資40;
7級傷殘:個人工資25;
8級傷殘:個人工資15;
9級傷殘:個人工資8;
10級傷殘:個人工資4。
4、停工期間護理費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照顧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單位不安排護理的,單位支付護理費。一般情況下,可按照當地從事同等護理工作的護理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給予補償。
5、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用:
勞動者因工負傷,而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6、不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的成本:
用人單位自事故受傷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在此期間產生的。
注:上述計算方法中的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如果您的工資高于協調區員工平均工資300%,則按協調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如果您的工資低于協調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協調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