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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松江刑事官司律師熱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松江刑事官司律師熱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十年屬于重刑犯,可以確定的是不會留在看守所服刑。在看守所服刑的一般是被判處有期徒刑后,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內的犯人,和被判處拘役的犯人。
你老婆的服刑地是女子監獄。
在看守所待一年時間不算長,她目前沒有送女監去服刑,可能是因為以下某種原因造成的。
第一、可能受了疫情的影響。
疫情期間,看守所基本會停止向監獄輸送犯人,因為監獄不像其他機構,一旦有疫情發生,后果將不堪設想。
所以,監獄在疫情期間會停止接收新犯,停止會見親屬,減少或停止參觀、幫教等與外界接觸的活動。
第二、你老婆有可能在上訴,如果她有同案犯的話,有可能同案犯在上訴。
在一起案子中,不管有多少個同案犯,只要有其中一人上訴的話,這起案件等于還沒有審理終結,得要等到終審判決下來后案子才能算審理終結。
如果想申訴,只能去監獄申訴。
第三、看守所在湊人數。
你可能以為監獄比看守所舒服吧
你老婆在上海被判10年,不知什么罪,但可知犯罪情節嚴重啊
因為一般犯罪處刑是3年以下,嚴重的處3~10年,你老婆判10年,是更為嚴重的才能判10年。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只有一種罪犯例外,剩余刑期在3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也就是刑期3個月以上的罪犯,除死刑立即執行的以外,其他罪犯都應送監獄服刑。
你問你老婆在看守所1年多,怎么還不下監?
你有疑問,我也奇怪。
我分析可能有以下原因:
1.是新冠疫情原因,監獄暫不接收新的罪犯入監。
請問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還不下監(發解勞改場所)?
你老婆被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機關必需偵查和預審,搜集相關證實你老婆構成犯罪的證據。隨后移送人民檢察院起訴。
人民檢察院收到你老婆的案件后必需依法審查。假若證據不夠充分,人民檢察院會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可以“退補“兩次)。公安機關再將證據補充后移送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將你老婆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審判。
人民法院審判過程中,或將去羈押你老婆的看守所提審。隨后擇日開庭審判。
人民法院開庭后判決,必需將《刑事判決書》送達給你老婆。你老婆收到《刑事判決書》后第二日起十日內,如不服人民法院的判決可以上訴于上級人民法院。
你老婆如果上訴,時間將會更長。
人民法院審判完畢《刑事判決書》生效后,肯定會依法將你老婆發解到勞改場所服刑。
你老婆的案件從公安機關偵查、預審,再到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和人民法院的審判耗時一年并不算久。
再說,你老婆在看守所羈押一日依法折抵一日刑期,久與不久對你老婆而言并無妨礙。
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你老婆被人民法院判刑十年,已經在看守所羈押一年了。十年的刑期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一種可能是已經上訴到上級人民法院,如果上級人民法院已經下達了裁決書,可能在一個月之內送到服刑的場所。對于已經發生效力的刑事判決書,看守所根據刑期的長短書面報送省級(或者直轄市)監獄管理局,監獄管理局根據刑期的長短進行分配到下轄各地市監獄。然后以公函的方式回復看守所。看守所收到省監獄管理局的公函(也可以說是投放監所通知單)后,就開始著手送被告人到指定的改造機關。因為財政單位要給看守所下拔人頭費。僅供參加!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松江刑事官司律師熱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松江刑事官司律師熱線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