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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晚報:小兩口向父母借的錢需要還嗎?如果借款人死亡,他的親屬有義務償還貸款嗎?在民間借貸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借款人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后無法按時還款的情況。那么,該如何處理呢?我們的記者通過不斷的采訪,希望通過案例和分析幫助大家解決民間借貸糾紛。
案例一:丈夫去世后,妻子繼續償還貸款
法院認定李某需要用錢,便通過關系找到阿峰借了8萬元。欠條沒有寫明借款日期和約定利息,只寫明借款金額8萬元,還款日期為2016年7月17日。2018年11月27日,李某意外去世,但仍有3萬元未償還。于是阿峰找到了李的妻子,索要余額和利息。
西固區法院認為,由于欠條未規定利息,應按無息貸款處理。由于李某的妻子繼承了李某的遺產,她應當在繼承范圍內承擔償還李某債務的責任。因此,法院判決3萬元借款由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償還。
案例二:小夫妻向父母借錢,必須一起還
法院查明,2017年10月10日,小劉(男)與小佩(女)登記結婚。2017年12月7日,小沛母親何某向小沛支付了3.5萬元。當日,小裴通過微信向小劉轉賬元。隨后,何某將夫妻倆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裴家認為這筆錢是一筆貸款。男子小劉說:這些錢是他父母婚后捐出的財產。
一審法院認為,何某聲稱向小劉、小裴借款3.5萬元,并提供了銀行轉賬憑證、聊天記錄等證明。小劉在聊天記錄中明確承認,自己向何某借了3.5萬元,這筆錢是用于夫妻倆共同生活的。法院支持了何某主張該借款由劉某、裴某共同償還的主張。隨后作出判決:小劉、小裴必須限期償還何某的貸款3.5萬元。
宣判后,小劉提出上訴,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的建議
為解決民間貸款逾期問題,記者采訪了甘肅正天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宇。她建議大家嘗試以下技巧:
1、自行協商解決。
2、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人民調解一般適用于朋友、親戚、鄰居之間的簡單民間借貸,貸款數額不大。
3、強制執行公證: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構的特殊職能。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以付款為內容的債務文書進行公證,債務人自愿接受執行承諾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通過訴訟即可實現債權。公證機構賦予借款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其效力相當于法院判決書。
4、仲裁:仲裁和訴訟是兩種并行的訴訟方式。仲裁解決民間借貸糾紛的優點是:審理時限短、交付方式靈活快捷、更加注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但也存在缺點,包括無法直接保全、無法直接執行、調查的消極性以及仲裁裁決被撤銷或不被執行的風險。
5、監督程序和支付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請求,向債務人發出有條件支付令,催促債務人在期限內履行義務。時限。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付款令即成為可執行程序。監督程序是一種簡單、迅速、督促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特殊程序。
6、訴訟:最終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7、訴訟調解和仲裁調解:訴訟調解可以發生在訴訟的各個階段、各個層面。一旦法院主持調解成功,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及時履行調解協議的內容。原告也可以選擇撤訴。法院將出具調解書,確認調解協議的有效性。仲裁調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結果作出調解書或者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蘭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徐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