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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處理可以分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一直不結案可以投訴,刑事案件一般會在五個月內能結案,最長不會超過十九個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是有時間規定的。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不是拖時間,而是坦白、積極賠償。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在法院需要的時間是要從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首先,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對罰金有抵觸情緒,他們一般會認為對其判處罰金是不公正的或者認為罰金過重不愿履行義務;其次,被執行人一般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被執行人故意轉移財產導致執行工作難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