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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虛假廣告的刑事責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虛假廣告的刑事責任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廣告的經營者和發布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如:雇傭或者伙同他人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現場虛假的演示和說明,張貼、散發、郵寄虛假的產品說明書和其他宣傳材料,在經營場所對商品作虛假的文字標注、說明或解釋,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作宣傳報道,對商品的價格、質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市場信息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虛假廣告的刑事責任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虛假廣告的刑事責任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