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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逃逸算刑事責任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逃逸算刑事責任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逃逸和民事逃逸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就是違法性質不同,刑事逃逸需要負刑事責任例如需要蹲監獄,而民事逃逸的話,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需要去完成法律要求自己做的事情就可以。
刑事逃逸和民事逃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其區別如下:
1. 法律性質不同:刑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明知發生事故,但為了逃避責任而逃逸的行為,屬于刑事犯罪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民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在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傷者,未保護現場,未及時報警,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等,導致事故損失擴大或者難以確定責任的行為,屬于民事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2. 法律后果不同:刑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拘役、有期徒刑等,并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而民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并需要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3. 法律程序不同:刑事逃逸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法院的審判等程序,最終由法院作出判決;而民事逃逸則需要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由法院作出裁決。
總之,刑事逃逸和民事逃逸雖然都與交通事故有關,但其法律性質、后果和程序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故意逃跑的行為,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在量刑上是有加重情節的。那么,肇事逃逸在什么情況下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呢?小編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交通警察,做為一名普通司機,談談自己的看法,可能會缺乏準確性。
我認為具有下列情節,可以免除逃逸的罪名,減輕處罰。
1、駕駛過程中,由于行為人疏忽大意,碾壓、碰撞、剮蹭了行人、家禽、寵物、物品,而行為人毫不知覺徑直前行,經調查確屬無故意行為,不屬主觀因素,不應列為故意逃逸,法院在量刑上會有所考慮,減輕其罪責;
2、肇事致人員傷亡,及時撥打了120、122報警電話,確認電話己經打通了,因為一時害怕或有急事需要處理,棄車或駕車離開現場,后又返回事故現場的;
3、肇事致人傷亡,及時撥打了報警電話,怕自己受到受害人家屬毆打,離開現場后又返回的;
4、將受害人送至就醫,后發生了死亡,但及時報了警,怕受報復離開了醫院,應該不算逃逸;
5、荒郊野外,致人重傷在通信聯絡不上的情況下,駕車出去到附近村鎮派出所報警,尋找醫務人員,后又返問事故現場的,不應認定為逃逸;
6、其他原因離開事故現場,主觀故意動機尚不明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有故意逃逸行為,后又主動投案自首的,本著無罪推定的原則,不能輕易認定其是否有逃逸行為。
以上,與交通肇事罪的判罰是有一定區別的,不認定是逃逸,只是減輕罪責的一個條件,于免除刑事處罰並無關聯。上述均屬個人理解,有不當之處,歡迎評論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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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肯定的告訴提主,外賣小哥肇事逃逸的話,外賣平臺是不會承擔責任的。以下,我就詳細的分析一波,希望能夠幫到提主。
從情理上來說,外賣小哥肇事逃逸,外賣平臺應該承擔責任。但實際上,外賣小哥與平臺之間并沒有雇傭關系,外賣小哥是屬于外包的代理商騎手。因此,如果要承擔責任的話,那也應該是由代理商承擔,而非外賣平臺承擔。
作為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外賣小哥肯定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超出了部分責任無法承擔,那么就會由代理商承擔一部分責任。總而言之,外賣平臺是不會牽扯進去的,早早就準備好了各種應對。
外賣小哥肇事逃逸,作為外賣雇用平臺,那是有責任的,平臺只能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除保險公司按保險條款賠償以外。剩余未賠償部分,應該由外賣小哥和平臺共同承擔。外賣小哥承擔不了的,平臺就得全部承擔。因為你是雇傭單位,沒有盡到安全宣傳的責任,你的員工肇事后不選擇承擔責任,而是選擇逃避責任,這是單位管理不到位。
外賣小哥肇事逃逸,被警方抓捕;
但逃逸的刑事責任,需要賣外小哥來承擔,因為他是肇事者,又是逃逸者,所以他的責任必須由他來承擔。這也能證明法律的公正性,也是對這些交通肇事逃逸者,懲罰和教育,他們無法逃脫自己應該負的責任。通過法律形式,來威懾這些逃逸者,讓他們知道,法律是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不尊重法律,就是不尊重人的人權。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要為藐視法律的公正付出代價。
接受法律制裁和教育;
通過法律的制裁和教育,給他一個警示;讓他無論在什么時候,都要尊重法律,尊重他人,只有就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安定,社會才會更和諧,秩序才會更加穩定。謝謝閱讀評論,我是汽車與安全,生命安全守望者。
外賣小哥肇事逃逸,作為外賣小哥的雇傭單位,有著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
外賣單位是一個獨立企業法人,承擔著對社會的責任和義務。不能只顧賺錢,不履行責任。責權利相輔相成。市場主體責任,就是指外賣單位責任。這個單位一旦出了問題,單位責任是逃脫不了的。
作為外賣小哥,是單位的一員。單位與員工都簽署勞動合同。員工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單位的一切。因此,從單位的內部組織關系,制度等,單位與員工之間都有相應的責任關系。
就本題來講,外賣小哥肇事逃逸,只要事實清楚,應追究外賣小哥及單位的責任。外賣小哥跑了,但單位跑不了。
1、別人開自己的車肇事逃逸未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處理。肇事者違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輕微傷、輕傷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死亡的后果,財產損失數額不大。此時如果肇事者逃逸行為本身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肇事者不構成犯罪,對肇事者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可以導致因事故受傷的人失去最佳搶救時間,嚴重者可以導致事故中傷員死亡,所以,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要看車主和司機的關系,如果僅僅屬于幫忙,一般就要有司機獨自負責賠償;若屬于雇傭關系(關鍵是司機是否得到物質和金錢的報酬),司機負法律責任、車主(雇主)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肇事司機不愿意賠償,如果協商未果或樓主對協商結果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屆時可以追加車主為共同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車主不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即使逃逸,也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如果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罰。一般是處200-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如果構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3)、逃逸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有過錯的,可減輕逃逸者責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逃逸算刑事責任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逃逸算刑事責任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