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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自訴狀的主體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刑事自訴狀的主體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謝謝邀請,以單位名義去法院立案,作為刑事自訴案件來說,不予立案是苻合法律規(guī)定的,原因如下:自訴人是以個人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刑訴法88條規(guī)定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法院直接起訴,在法定的特定情況下,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法院起訴,因而被害人是自訴案件發(fā)起的當然主體,也是刑事自訴案的最原始最本質(zhì)的主體,所以自訴人首先得是自然人,謝謝邀答
謝謝邀請!自訴案件一般都是自然人,法律規(guī)定的幾種自訴案件,如:遺棄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侮辱誹謗罪等都是針對自然人的,都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那么就希望起訴的人是自己,從這幾種罪名來看,都指向自然人,因此一般都是自然人!但是,如遺棄罪,提起訴訟費主體也可能是單位或者居委會等組織,因此也不必然是自然人!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識產(chǎn)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財產(chǎn)罪規(guī)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刑罰的案件。
我認為單位作為申請執(zhí)行人,如果存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提起自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申請執(zhí)行人有證據(jù)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一)負有執(zhí)行義務的人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zhí)行人的人身、財產(chǎn)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申請執(zhí)行人曾經(jīng)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zhí)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執(zhí)業(yè)律師,經(jīng)常關注社會、教育管理等問題,有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問題,謝謝!
自訴人不一定須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自訴案件包括以下三種: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8條第一款罪,法定刑: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虐待罪(第260條第一款罪,法定刑: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侵占罪(刑法第270條)。(4)侮辱、誹謗罪(第246條,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類案件,自訴人一般均是自然人。
2.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傷害罪(輕傷,刑法第234條);(2)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 條);(3)侵犯通訊自由案(刑法第252條);(4)重婚罪(刑法第258條);(5)遺棄罪(刑法第258條);(6)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jié)規(guī)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識產(chǎn)權案;(8)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guī)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這類罪名中,自訴人有可能是單位。
3.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或者財產(chǎn)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這類案件中,自訴人也有可能是單位。
1.刑事訴訟法第204條;
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條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自訴狀的主體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自訴狀的主體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