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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追贓再裁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刑事追贓再裁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依我之見:‘’不可以‘’。
為什么詐騙罪案‘’責令退賠‘’不可能申請強制執(zhí)行呢?
A,詐騙罪案,作為公訴類刑事案件,其涉嫌的民事部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的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在該類案件查辦中可以由辦案機關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凍結‘’有關涉案財物并及時‘’退還受害人‘’。一旦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此類案件是不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既然不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問:根據‘’不告不理‘’的訴訟原則,詐騙罪案是依法不能附帶民事訴訟的,既然都不能民事訴訟,那這‘’責令退賠‘’的民事判決或裁定是怎么出爐的?
B,既然沒有附帶民事訴訟,又何來的‘’責令退賠‘’裁判呢?再依法理邏輯推理既然沒有責令退賠的裁定,當事人拿什么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C,基于詐騙罪案的刑事判決,我國司法實踐及判例中至今也從來沒有一例在刑事判決的同時附帶判決被告人‘’責令其退賠‘’的判例。
此問題的提出,可能是不懂我國刑事法律和附帶民事訴訟法律的普通老百姓為追回自己被詐騙的財物而希望法律為其主持公道,是能理解的。但是,現(xiàn)實的法律規(guī)定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其途徑只能通過辦案機關‘’追贓‘’和‘’退贓‘’來挽回受害人因詐騙犯罪所遭受的財產的損失。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可以。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根據刑事判決和民事判決的內容申請法院執(zhí)行。
比如非法集資案判決書中經常看到的“責令退賠”,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非法集資案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判決書中有這樣的表述“繼續(xù)追繳違法所得,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所以,要了解責令退賠,玩先知道什么是追繳。 這里的追繳,是對涉案財物違法所得的暫時性處理措施,比如凍結、查封和扣押,如果最終法院認定,被追繳的財物是被害人或者第三人的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也就是解除凍結查封等措施;如果是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被告人本人得財物,應當予以沒收,也就是上繳國家。 在非法集資案件中,追繳相關涉案資金,方式比如要求高管、業(yè)務員退傭,凍結相關資金池賬戶、集資款賬戶,公司自有資金賬戶和查封相關房產等等。這些資產,最終都會在非法集資案件判決后,按比例退賠給相關投資人。
這里為何按比例,原因就是被追繳的資產往往不足以償還投資人所有的本金損失,比如有的投資人損失本金是100萬,退賠比例是一成,那就是拿回10萬,不足部分的90萬,依然虧損。
怎么辦?責令退賠就出場了。
責令退賠,是指犯罪分子已將違法所得揮霍、使用或者毀壞的,也要責令其按違法所得的財物的價值退賠,比如說在盜竊案中這種現(xiàn)象就很經常出現(xiàn),偷來的東西弄丟了或者損毀了,那就要小偷自己拿自己的錢來賠,因此責令退賠,類似于一種民事訴訟或者民事賠償。在非法集資案中就經常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當被追繳到案的資產不足以退賠給投資人時,法官就會在判決書中寫明,不足部分責令退賠,這里的責令退賠部分就可以執(zhí)行相關被告人的合法財產,在判決過后,相關的被害人可以拿到這個刑事判決,要求法院執(zhí)行庭進行執(zhí)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追贓再裁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追贓再裁定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