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一、非法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是什么?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僅處以罰款。處銷售額50%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量;導致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其財產。根據《刑法》第141條第二款規定,“假藥”是指屬于假藥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按假藥處理的藥品和非藥品。2、生產、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重點是確認犯罪對象是否為假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假藥的鑒別標準是: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冒充非藥品或者冒充其他藥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經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或者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檢驗而檢驗后不立即銷售的;(3)惡化;(4)被污染;使用依照本法規定必須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生產但未取得批準文號的;(6)指示性適應癥狀或功能超出規定范圍。明知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假藥罪,并向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件、許可證,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運輸等便利條件的;儲存、郵寄等或者提供假冒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共犯論處。三、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以及其他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犯罪的,按照刑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4.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偵查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3、非法銷售假藥罪的客觀方面是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違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主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為實施本法而制定的法律法規的行為。上述法律法規對藥品成分、藥品標準、藥品生產工藝流程、藥品經營條件、藥品監管等藥品生產經營管理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屬于假藥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按假藥處理的藥品和非藥品。”生產假藥行為是指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生產、銷售假藥是兩種行為,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同時存在。根據法律對本罪客觀行為的規定,只要存在一種行為,就符合本罪的客觀要求。行為人同時實施上述兩種行為的,仍按生產、銷售假藥罪一項,不實行數罪并罰。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符合本罪的法定結果。由此可見,該犯罪從犯罪形式上看是一種危險犯罪。
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后果較重,從重處罰。綜上可見,銷售假藥會構成相應的刑事指控,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多加注意。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關于非法銷售假藥處罰的相關知識。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