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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唐山玉田刑事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唐山玉田刑事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愛之深恨之切,極端的性格決定極端的行為,死者為什么要反對兩個人在一起,殺人犯為什么會對女方如此難以釋懷,這些都是疑點,這很難讓人想到其中的緣由。
先從事情假設來看,兩個人談戀愛,至少在談戀愛的過程中還是對對方有好感的,死者為什么會反對兩個人的感情,這肯定是有原因的,有可能是殺人犯給死者的印象不太好,死者對殺人犯不太滿意。也有可能是殺人犯的自身和家庭條件達不到死者的理想要求,所以反對兩個人在一起,感覺沒有基本的經濟和財務保障。再者就是有可能死者已經給其女物色了條件更好的對象,所以出來棒打鴛鴦阻止兩個人在一起。總之就是死者對殺人犯不滿意,殺人犯的條件沒達到要求。
而為什么殺人犯會如此的執著,在受到阻礙的情況下還發出威脅的話語,難道只是簡簡單單的太愛這個女的了嗎?應該沒有那么簡單吧,會不會有可能就是女的在跟男的交往過程中消耗掉了男的太多的財力物力和精力,導致男的把所有的東西都賭在了這個女的和這份感情上,眼看就要血本無歸了,所以才對對方的阻撓和反對懷恨在心,從殺人犯的言論來看已經很明顯女的也有要放棄這份感情的想法,而殺人犯在這個女人的身上的付出太多就要打水漂了才有可能說出這種威脅的話來。
以上也是個人猜測而已,不代表事情的真像,但是從這個男的言論和做法來看就比較極端了,到底是誰對誰錯很難說清,能讓一個人發出死亡威脅的言行可以判斷出那么一點點貓膩,正常人很少會去威脅別人的,更不用說是有計劃的殺人,一般能達到這種行為的都是有深仇大恨的人才會做,所以聰明的人應該可以預感到了一些真像。
但是不管如何殺人這種行為都是極端的行為,不是性格扭曲就是有深仇大恨,所以說這個男的的行為有點沖動,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殺人放火是比較愚蠢的行為,聰明人可以用好多方法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和結果,看你會不會運用計謀了。如果是對方的錯那自己可以用其他方法去解決,如果是自己的性格扭曲那就是人間禍害了。
不管是怎么樣的處罰,有這種行為的人確實是很傻,太不把警方的智商當回事了嘛。
給你們舉個我們身邊的例子嘛,就在這個月的17號凌晨一點過的時候,成都天府新區華陽大道附近發生了一起擦掛事故,一輛紅色的轎車追尾了一輛前方右轉的白色轎車,當時白色轎車的駕駛員下車查看情況的時候,看到紅色轎車內的女司機并沒有下車,而是一個勁的在打電話。
當后來報警,警方趕到現場的時候,女司機楊某的好朋友也趕到了現場。其中一個同伴李某坐在車子里面,說是她開的車,但是當時在車內,警方很明顯的聞到了一股很濃烈的酒味,面對民警詢問是否喝了酒,李某也爽快地承認就是自己酒后駕駛。
之后,楊某也從車內下來,她身上的酒味更加濃烈,當民警問到是不是她駕駛的,她微笑著表示點頭并且大聲說就是她開的,然后楊某和李某便開始了爭執,都說是自己開的,但是民警通過調取監控和詢問目擊證人,確認了當時的駕駛員是楊某。而楊某的另一位同伴便賴在車上,不肯下車,也不讓交警拖車走。僵持了好一會兒,最終,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才下了車。
而王某的行為,因為涉嫌到了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法,被處行政拘留5日;楊某也因為酒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李某,則是涉嫌提供虛假證言,被處行政拘留5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唐山玉田刑事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唐山玉田刑事案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